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1:10:28 186 人看过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章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四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没有证据或者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诚实举证。

第七条在履行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应对引起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劳动者应当提供相应反驳证据。

第九条依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条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仲裁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承认或者否认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仲裁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作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仲裁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的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我们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最重要的就是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用事实加以论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让对方无可辩驳。所以,详细了解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有利于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工资口头约定没证据如何定案靠规则/劳动争议举证规则知多少
    该案例被登载在《劳动报》的劳权版原告:丁XX上海某金属厂员工代理人:俞敏律师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被告:上海某金属厂案情简介:丁先生于2002年12月经朋友介绍进入一家私人老板开办的金属制品厂工作,起先做销售业务员,后来老板提拔他担任厂长兼总经理助理,工资也由原定的业绩提成变为工资方式结算,月薪为4500.元。但丁先生与单位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工资多少都是他和老板口头约定的,仅在领取时签个字。2004年春节过后老板找丁先生就工资待遇进行协商,当时在场的除他俩外只有司机李某。协商的结果是,老板与丁先生口头约定丁先生2004年的工资调整为每月5000元,每月先行支付1800元,余额年底支付。在工作满一年后,04年底时公司只支付了丁先生部分工资余额。2005年春节过后,丁先生回公司工作并向公司要求结算以前未结清的工资,可出乎意料的是,单位不但不同意结算工资,还当场解雇了丁先生。事后,丁先生向劳动仲裁
    2023-08-17
    21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
    2023-07-09
    45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其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应当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法律不能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请求。举证责任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证明”。然而,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雇主的控制之下。比如,各种劳动人事信息都由用人单位保管。如果发生争议,工人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仲裁时,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主要用人单位,对
    2023-05-31
    238人看过
  •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是指什么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一、人体损害赔偿权可以劳动仲裁吗当事人遭受人体损害赔偿,如果发生的是民事争议,一般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发生的是关于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二、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
    2023-03-12
    4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情形:(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2023-06-1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根据法律规定不算劳动争议的案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3
      不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则不是劳动争议。可分为,一是用工主体不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工主体范围的,二是虽符合主体范围但二者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其他民事关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进一步规定了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类型,有以下六类: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
    • 劳动争议起诉有哪些程序和标准,劳动争议法律规定有哪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劳动争议法律问题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劳动争议一般是能仲裁的。用人单位与之间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争议的,都可以依法去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仲裁申请,并提交证据。
    •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证据如何举证责任倒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
      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地方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
    • 劳动争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3
      关于劳动争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依据由两部分:一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另一部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