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该怎样要求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09:15:25 434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该怎样要求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就以下损失请求承包人予以赔偿:

1.承包人承建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承建的工程超出规定的合理期限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过错导致的其他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也无效

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怎样的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何时可索赔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以在约定时限内提出反索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需要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2、承包人延误工期造成发包人多支付监理费、贷款利息、租赁费、对第三人违约金和购房人损失;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4、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承包人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拒绝修复或保修期内拒绝保修,由第三人代为履行;6、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未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7、承包人不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擅自变更设计造成工程不符合约定;8、承包人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设备造成质量缺陷;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何时可索赔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发生错误以及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
    2023-06-15
    47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受到损失,请求赔偿损失的,能够被得到支持。损失的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当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时,谁主张谁应当举证。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合同关系。当损失无法确定时,可以以合同约定作为损失计算方式。一、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1、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相应的规定
    2023-03-04
    474人看过
  • 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怎样要求赔偿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要求赔偿要先准备相关材料(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二)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四)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五)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六)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七)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八)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九)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十)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十一)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十二)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要求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
    2023-06-07
    110人看过
  • 怎样确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啊?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4、违法分包;5、转包。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计价。在合同没有约定计价方式时,可参照当地政府定额及市场价格确定,即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尽管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但是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有效
    2023-07-21
    368人看过
  • 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叫什么合同
    总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2023-06-15
    492人看过
  •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情形,特别是挂靠的情形。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挂靠的形式有:(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
    2023-08-16
    35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的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二、建筑劳务分包范围和材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可以包材料。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
    2023-02-25
    29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一定是否要求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的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请求支付工程款,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在可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请求支付价款,但承包人应支付修复费用。一、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6、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2023-02-04
    4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工程建设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无权索要工程款项,需要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来具体确定。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有无效合同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订立合同的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等无效的情形。一、怎么样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定其他情形。二、婚前财产协议如何写有效满足以下要件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存在胁迫、欺诈或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04-02
    392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能否请求赔偿损失
    一、建设施工合同能否请求赔偿损失建设施工合同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建设施工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1.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2.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
    2023-05-03
    1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吗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能分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能分包,发包人可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是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个承包人。二、建筑工程合同能够转让吗建筑工程合同是可以转让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三、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哪几种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2023-03-25
    136人看过
  • 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
    一、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由谁举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应该由起诉人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3-04-14
    456人看过
  • 什么样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承包的。但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除外;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5、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虽然招标但招标无效的;6、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但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7、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三部分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
    2023-03-03
    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属于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
    •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中,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签订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还需要发包人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享有。合同无效而取得合法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符合立法精神,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语境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当然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能否请求参照合同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案涉工程应进行而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应为无效。前述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出于对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请求权的限制,设置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前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