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口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16 16:56:14 353 人看过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口罩

被告人王某,女,1996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因本案于2020年2月2日被抓获;同年2月3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监视居住;同年2月13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杨某,男,1988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现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曾于2013年5月30日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因本案于2020年2月2日被抓获;同年2月3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监视居住;同年2月13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8日被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沈开检公诉刑诉(2020)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0年2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王新光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王某、杨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30日起,被告人王某、杨某二人趁国内爆发大规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民众急需佩戴口罩之际,利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进行口罩销售的宣传,在买方确定购买后,二人从其上家张雷(另案处理)处以每个人民币12至13元不等的价格大量购进劣质仿冒3M口罩,后以每个人民币16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对外销售。

其中二被告人于2020年1月30日至2月1日间,通过王某的微信联络和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方式,向微信好友“小超”、“四季旺”等数十人销售口罩2500余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0760元;二人通过杨某的微信联络和收款方式,向微信好友潘某等人销售口罩175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250元;

另查,被告人二人以提成获利的方式,让张雷向通过杨某联系的微信好友张丹(微信名:彰显简单龙猫批发)销售口罩200个,销售金额人民币3200元;

被告人二人还于2020年1月30日19时许,采用提成获利的方式,向王某联系微信好友张静萱共销售口罩3300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2900元。

当日在沈阳市沈河区,由张雷将上述口罩2800个交给帮助张静萱取货的张某。

后由二被告人于次日将其余500个口罩送到张某住处。

上述被告人二人直接销售或帮助销售的口罩销售价值共计人民币90110元。

二人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8000余元。

经3M口罩生产商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被告人销售的带有“3M”商标的口罩外观印刷及产品材质和性能与正品不符;经辽宁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上述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2020年2月2日18时许,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接到举报线索,在开发区四方台镇罗圈泡村将涉嫌销售伪劣口罩的被告人王某和杨某抓获,并从被告人杨某驾驶的车辆中查获劣质仿冒3M口罩1475只(其中1300只口罩为已收到销售款尚未发货)。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书证,证人李某、张某等人的证言,另案张雷的供述,被告人王某、杨某的供述,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鉴定书及辽宁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打击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二(三)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被告人王某、杨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伪劣的抗击疫情的重要防护产品口罩,且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同时对被告人犯罪所得,均依法追缴。

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同时对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工及所获赃款情况,量刑时予以考虑。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一款、第六十七条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告人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王某、杨某犯罪所得人民币八千元,依法追缴;

(三)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销售所用伪劣口罩一千四百七十五个,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杨松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何伟

书记员段可心

二、销售伪劣产品判刑案例

被告人:郭某,男,28岁,江苏省江都市人,农民,住江都市锦西镇尤桥村。1997年9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郭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由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都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被告人郭某在无实际生产能力并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许可的情况下,租用江都市宜陵镇玉带村的部分房屋开办工厂,声称要制造生产电池的设备。7月15日,郭某以玉带村开办的江都市光明蓄电池厂的名义,与江苏省句容市大禾电池有限公司签订了标的为20.6万元的R6型5号电池生产设备购销合同,并通过玉带村党支部书记兼光明蓄电池厂厂长王本朝,盖了光明蓄电池厂公章。此后,大禾电池有限公司汇入光明蓄电池厂帐面的12.6万元预付货款,被郭某冒充王本朝的签名取走。郭某用其中的5万余元,先后从苏州光明电池配件厂、海安县电池机械厂、江都市第三化工厂等单位购得废旧的R6型5号电池生产设备,自己也生产了部分零配件,经刷新、拼装后,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给大禾电池有限公司14套。该设备经江都市技术监督局鉴定,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是不合格产品。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郭某的供述,证人证言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书、江都市技术监督局鉴定书等证据证实。

江都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在无能力生产成套电池设备的情况下,用5万余元购买废旧产品进行刷新、拼装,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给用户后实际得款12.6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江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据此,该院于1997年12月22日判决:

被告人郭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6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某不服,以“系单位犯罪”、“应依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处罚”等为由,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郭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12.6万元,违法所得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正确的。郭某提出“系单位犯罪”的上诉理由,经查,光明蓄电池厂只是在郭某要求帮忙的情况下,在郭某签订的购销合同上加盖了公章。该厂对郭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并不知情,更未参与郭某的生产、销售活动。郭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纯属其个人行为,故“系单位犯罪”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至于郭某提出对其处罚“应依照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决定”的上诉理由,经查:郭某的犯罪行为发生于1997年10月1日刑法施行之前。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决定第一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二条规定:“依照本决定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数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而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则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两相比较,主刑看起来并无区别,但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和构成要件上,刑法将“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上不满十万”修改为“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决定中所说的“违法所得”,系指牟利的数额。而刑法所说的“销售数额”,则不管行为人是牟利还是亏本,只要销售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标准,就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同时,为了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刑法删除了决定中“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决定显然比刑法轻。因此,根据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郭某的行为应当依照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郭某的这一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据此,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江都市人民法院(1997)江刑初字第229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郭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三、销售伪劣产品量刑标准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

(一)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四)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销售伪劣的口罩犯法吗
    销售伪劣口罩被抓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的处罚具体如下: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
    2023-04-04
    253人看过
  • 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普刑初字第35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某、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6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张某、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
    2023-04-25
    81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刑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哪些可以处死刑?主要就是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和在生产销售食品当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致人死亡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2023-05-20
    478人看过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一、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
    2023-03-05
    253人看过
  • 销售伪劣口罩被抓判刑多少年
    一、销售伪劣口罩被抓判刑多少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
    2023-06-02
    342人看过
  • 未销售的伪劣产品生产销售罪金额有多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认定标准为: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主观认定主观为故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为: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2、客观要件: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
    2023-07-06
    376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销售金额达到多少会判刑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会判刑,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都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犯这项罪名的,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生产伪
    2023-04-04
    431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58题: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答案】ACD【考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解析】选项A正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选项A中,甲销售的假药颇有疗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认定为生产
    2023-12-06
    314人看过
  • 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词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辩护人,依法出席今天的诉讼活动。庭审前辩护人详细地查阅了案卷,并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经认真听取刚才进行的庭审调查及其举证质证活动,辩护人对于本案的相关事实及证据情况已经清楚。现根据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李洪胜犯有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有异议,但就量刑提出如下观点:一、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并不知道销售假烟是一种犯罪行为,只是为生活所迫,才选择了这种错误的谋生方式。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被告人所销售的假烟具有普通烟的品质,并不具有其它危害。且被告人有部分假烟并没有销售但已被相关机关查扣,并没有实际对社会造成危害。二、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是一时糊涂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后果。案发后,被告人没有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
    2023-04-22
    333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研究
    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假药客观行为是什么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在当代的社会现在不管是生产还是销售假药这样的
    2023-07-15
    151人看过
  • 什么是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一、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的1、对于一些专利产品,有的人在未获得专利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擅自进行销售,而在我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其实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第一百五
    2023-04-06
    101人看过
  •  销售伪劣口罩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刑罚如下:-销售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2023-10-20
    212人看过
  • 沈x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闸刑初字第282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沈xx,男,1972年4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阜南县,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辩护人马xx,上海xx律师律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0)1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x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xx、代理检察员谈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xx及其辩护人马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xx租赁本市xx路218号一房作为存储伪劣香烟的场所,2009年12月13日上午,被告人沈xx在该场所后门接受货车运至的60箱伪劣香烟放入该屋,并拿出其中4箱置于助动车上准备离开,后被
    2023-04-25
    163人看过
  •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后销售怎么定罪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后销售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一、仿牌处罚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卖仿牌是属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当前社会中,卖高仿货对于消费者而言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有可能会因为是假货所以质量不过关,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二、自己造烟犯法吗不可以自己私自造烟。私自制造假香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
    2023-04-0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严重的,请问法院会判决销售伪劣产品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您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
    •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 什么是伪劣商品?生产、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商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伪劣产品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伪劣商品如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商标、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其特征是:一是伪劣商品包括了假冒商品,二是其法律责任既可能是刑事的,也可能是民事、行政的。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伪劣商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制度,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并列举了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种种行为。这些规定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惩治生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以犯伪劣产品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0
      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