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代理行为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4:43:46 488 人看过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所为的行为。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第三人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诉讼行为和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为发生要约,代为接受第三人履行的义务,代为申请企业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请专利等。

被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有什么呢

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第三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由一个人实施。

2、双方代理。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为民事行为。

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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