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13:51:55 440 人看过

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留存);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

5、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结报联);

6、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

7、房屋登记委托书;

8、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9、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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