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突击》引发出版合同纠纷作者索要稿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23:56 259 人看过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士兵突击》作者兰先生起诉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兰先生诉称,2006年11月10日,原告(笔名兰小龙)与被告签订了《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双方约定原告将小说《士兵突击》的中文简体版出版权独家授予被告,被告必须在6个月内安排签约作品出版,首印20000册,并按照10%的版税向原告支付报酬。协议第十条还约定合同有效期内如果销售数超过20000册,超过部分将在加印图书发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作者结算稿酬。2007年2月,《士兵突击》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定价人民币32元。但是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的计酬方式区分折扣向原告支付报酬,截至2007年6月,被告拖欠原告稿酬8.8万元未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已构成严重违约。据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稿酬88000元,停止复制、发行涉案图书。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作者相关文章
  • 职务作品作者领取稿酬可以吗
    可以,需要对著作人支付一定的稿酬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一、职务作品的归属有哪些1、一般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具体说来:(1)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2)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
    2023-03-21
    371人看过
  • 莫言热引发版权纠纷版商指大部分电子出版侵权
    诺贝尔文学奖引发的莫言热仍在持续升温,莫言作品在各大书店、电商网站引发抢购潮,在电子阅读网站也迎来节节攀升的点击率。与此同时,围绕莫言文学作品产生的侵权热也开始升温。昨日(10月15日),莫言作品在内地的独家授权出版商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典博维)营销总监陈望治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大部分的电子出版都是侵权的。实体书方面,侵权除盗版的情况之外,还存在一些曾经和莫言有过合约,但是目前合约已经到期却还在出版或还在加印的情况。陈望治表示,不排除会采取法律手段等多种方法来进行维权,目前已经在进行相关工作。版权未授权给网站现在莫言热已经延续到各个领域了,而且这才刚刚开始,还会波涛汹涌一段时间。陈望治表示,随着莫言作品的大卖,侵权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据了解,精典博维是目前包含电子出版物在内的莫言作品的独家出版方。陈望治表示,目前精典博维还没有将电子版权授权给网站,因为肯定是要
    2023-06-08
    207人看过
  • 如何处理邮政作品出版合同纠纷
    1、如何处理邮政作品出版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关机构调解。比如,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是国有企业,可以请上级机关调解。上级机关应当明辨是非,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而不是行政干预。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也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和法院调解,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法院,请求司法解决。除上述一般特征外,有些合同还具有自愿性的特征。例如,在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可以使用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法律,专业作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方法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单位性质提出的任务方法二: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笔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从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
    2023-05-07
    272人看过
  • 职工未完成工作任务引发劳动报酬纠纷
    申诉人:李某,男,48岁,某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高某,范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诉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欧某、林某,分别为法律工作者及助理总经理。案情1996年4月1日申诉人受聘于某公司,从1996年11月起被诉人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理由是申诉人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申诉人为此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调查核实情况申诉人于1996年4月1日受聘于被诉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从工作安排及工资支付等方面证实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诉人月工资为7000元,负责电脑编程工作。由于申诉人由被诉人安排为某毛织厂编制的一套企业管理网络软件未能达到客户使用要求,而未能投入使用,后由其他电脑员进行了修改。被诉人遂从1996年1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共拖欠申诉人工资21000元。分析意见仲裁委员会认为:由于申诉人与被诉人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对某毛织厂管理网络
    2023-06-09
    269人看过
  • 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引发著作权纠纷
    今年63岁的退休高级美术师朱先生因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未署名将国防工业出版社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朱先生诉称,2005年12月,由泠风撰写的《游北京逛西城》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原告作为封面及版式设计者,在全书版式及图片修改和色彩运用方面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使得该书出版后在版式方面获得一致好评。在该书封底中,原告作为装帧设计,其名字被列于明显地位,由此确认了原告在这套丛书中独创性劳动。原告作为版式设计的原创作者,享有这些作品的署名的权利。2007年3月,原告见到由新时代出版社出版的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该书的装帧署名并没有原告。该书不仅完全使用了此前原告加工的摄影图片或者添加的图片素材,且其版式更与原告图书极为相似。经统计,英文版图书两部书的版式完全相同或极为相似。经了解,《游北京逛西城》中文版的出版方中国文联出版社并未许可被告使用该书的版式设计
    2023-06-08
    332人看过
  • 《两只蝴蝶》因盗版引发著作邻接权纠纷
    10月1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邻接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原告通过作者牛朝阳授权获得了歌曲《两只蝴蝶》的专有使用权,并将该歌曲定为原告签约歌手庞龙新专辑的主打歌,并授权他人出版发行了名称为《两只蝴蝶》的庞龙音乐专辑的录音带及CD光盘,同时在出版物上载有著作权保护声明,为了宣传该歌曲,原告又投入巨额宣传费,其中包括但是并不限于拍摄音乐电视片并在全国电视台推广、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做宣传该歌曲的广告、并为该歌曲复制宣传光盘在全国的电台打榜推广等等,在原告的强大宣传攻势下,歌曲《两只蝴蝶》在市场上迅速窜红,成为2005年底音像市场上最火爆的歌曲,毫无疑问,原告拥有独占使用权的该歌曲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及商业价值。其后,原告发现收录有原告旗下艺人庞龙演唱的歌曲《两只蝴蝶》的本案涉案的侵权光
    2023-06-08
    281人看过
  • 钱钟书手稿拍卖引发的著作权及隐私权纠纷案
    2014年4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杨XX(笔名杨X)诉中贸XX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XX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中贸XX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中贸XX公司停止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中贸XX公司、李XX停止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共同向杨X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同时公开道歉。点评:私人书信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其著作权由发信人即作者享有,但物权归收信人所有。任何人包括收信人及其他合法取得书信的人,在对书信行使物权进行处分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隐私权。拍卖公司在权利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书信及内容的情况下,即将实施公开预展、拍卖的行为,尽管有物权作为其基础,但会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害,同时,对书信中的隐私内容予以公开,也会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对于此类行为人即将实施的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给权利人
    2023-06-08
    318人看过
  • 出版合同纠纷案分析
    案由:出版合同纠纷2002年11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由被告组织出版发行原告主编的《青春读书课》中学生人生读本丛书,被告与商务印书馆合作于2003年底将该系列读本出版,后又与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合作。后双方因稿酬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稿酬3998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严xx与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于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终止履行。二、扣除已付的版税和其他费用,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向严xx支付按照实际印数计算的版税292769.32元(含商务版和北师大版),于2007年7月16日前给付,逾期付款,每日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三、终止合同后,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不能再行加印《青春读书课》丛书,已经印刷尚未售出的图书,由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继续销售,售完为止。四、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放弃其对《青春读书
    2023-06-05
    241人看过
  • 电视剧《X特工》引发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近日,北京东城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圆梦地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于2010年1月27日与被告签订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协议》,协议约定被告授权原告享有电视剧《X特工》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分期向被告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原告依照合同如期向被告支付了许可使用费,但被告在收到原告款项后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授权影片的版权证明文件等资料,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发行和维权工作,致使原告购买该授权影片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虽经原告多次发函催促,被告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付款项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违约金共计495059.3元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23-06-08
    117人看过
  • 离婚引发赠与合同纠纷
    【案件回顾】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被告王某是岳母与女婿、女儿的关系。被告李某于2006年8月与原告女儿王某登记结婚。2006年4月,原告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婚房,并于10月份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约定将该房屋赠给被告李某所有。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载明:以后婚姻如有变故,房产权愿归还原主。备注中亦写明:女儿结婚,愿将房屋赠与女儿女婿。因女儿没有工作,不能承担取暖费用,因此房屋所有权改为女婿李某名下。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有原告与被告李某的签名。该《房屋所有权赠与协议书》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处人员给被告李某做了谈话笔录,询问被告李某对赠与协议是否有不明确的地方,被告李某表示没有不明确的地方。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公证赠与的房屋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与被告王某共同所有。后被告李某与王某于2012年离婚。现原告赵某要求解除赠与合同,二被告返还房屋。【以案说
    2023-04-23
    355人看过
  • 合同纠纷引发租赁合同诉讼
    准备好打官司的材料。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原、被告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等;3、租赁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房租赁证等;4、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条、打款记录等;5、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师函等。租赁合同纠纷解决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
    2023-07-07
    431人看过
  • 李树德诉北京国署新出文化发展中心稿酬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海民初字第2034号原告李树德,1946年x月x日出生,河北省廊坊师院外语系教师,住xxx。被告北京国署新出文化发展中心,住xxx。法定代表人郭东为,经理。原告李树德诉被告北京国署新出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国署新出中心)稿酬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东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树德和被告国署新出中心法定代表人郭东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树德诉称,我与被告签订合同,出版《大学英语六级词汇语法》一书,作为“考易通”丛书之一。我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了书稿,2002年11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但被告至今尚欠11850元稿费。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稿费11,850元。原告李树德提交了如下证据:1、约稿合同,2、协议,3、高晓彬转来的李纪平的承诺,4、李纪平付稿酬委托书,5、收条。被告国署新出中心辩称,我中心
    2023-06-08
    222人看过
  • 一份离奇劳动合同引发的巨额索赔纠纷
    员工依据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违约金等共计270余万元,面对白纸黑字,公司却在法庭上声称从未与该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究竟孰真孰假,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1年4月,李某某以劳动争议为由,将乐山市某不锈钢制品厂告上法庭。一审中,李某某确认,其全部诉讼请求均是基于这份劳动合同。该份落款日期为2010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载明,不锈钢厂外派李某某至重庆沙坪坝区,负责市场调研、营业网点与销售渠道筹建、营销策划、商业推广、工业设计、工程谈判等十余项主要工作,此外,李某某还要根据上述工作成果,定期形成报告、方案、规划设计图、表格等报送不锈钢厂。合同还载明,不锈钢厂需为李某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李某某每月税后的现金工资不低于4.6万元,同时还有加班补贴及违约金等内容。虽然合同签订日期落款为2010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合同缺失引发工资纠纷
    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工作一周辞职有工资吗正常上班一周离职也是有工资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
    2023-07-12
    29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作者
    词条

    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作者。自然人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是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作品的创作者是合作作者。... 更多>

    #作者
    相关咨询
    • 出版社与作者发稿合同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这个分为公费出版和自费出版,虽然您没问清楚,不过我猜您是公费出版。 公费出版的合同一般都有规定稿费多少,版税多少,首印多少,还有一个时间段之类的要求(出版社是永久使用还是有一定时效)交稿时间,出版时间。。。。。。 我们社的合同里没有“如果作者的作品不畅销了,损失由作者承担”之类的条款吗?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遇到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作者应该拒绝的,通常的公费出版都是有出版社承担经济风险的。
    • 合作作品稿酬如何计算稿酬数有什么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6
      合作作品如何计算稿酬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按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只要是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创作的作品都是可以认定为合作作品。
    • 一般合作作者出版权纠纷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8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作者投稿后版权归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作者投稿版权归作者。 【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一稿多投可否索取稿酬?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从法律上讲,并不禁止一稿多投,所以出版单位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