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行税制情况下由于我国目前实行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类企业适用的税法不同,每年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存在很大不同,因此,报送资料也不同:
一、内资企业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二、涉外企业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报表、资料包括:(一)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存货表;
5、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6、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
7、外币资金表;
8、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9、利润分配表;
10、产品销售成本表;
11、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
12、制造费用明细表;
1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14、预提费用明细表;
15、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企业所用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2、企业发生下列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1)坏帐准备、坏帐损失;
(2)本期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
(3)其他项目。
注意:与内资企业不同,涉外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查账报告中需要列示有关税务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并注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依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二、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将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注: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照此法的规定汇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纳税筹划的九大技术——抵免技术发布时间:2004-11-20浏览次根据纳税筹划技术所依据的原理,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不同,国内目前一般把纳税筹划技术分为三类:即节税筹划技术、避税筹划技术和转嫁筹划技术,其中,从税制要因素考虑,节税筹划技术可以归纳为九种:免税技术、减征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分割技术、扣除技术、抵免技术、缓税技术、退税技术和税收优惠技术。在具体操作中,这九大技术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抵免技术
抵免技术是指当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所得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是解决国际所得或财产重复征税的一种措施。例如:某纳税人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为100000万元,已在境外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0000元(该国适用企业所得税率30%),按照我国税率33%计算应补交的税款为100000×33%-30000=3000元。
抵免技术在运用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抵免项目最多化,在税法规定的可以抵免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把能参与抵免的项目全部抵免,因为参加抵免的项目越多,就意味着节减的利润越多;
二是抵免金额最大化,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使参加抵免的项目的金额,最大化地进行抵免,抵免的金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的税收就越多,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就最大。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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