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以下是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况:
1.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3.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用 人 单 位 为 劳 动 者 支 付 代 通 知 金 的 情 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作为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将代通知金存入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中。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作为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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