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到代征用地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2-26 12:44:58 88 人看过

首先政府征用企业代征土地是需要补偿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征地工业用地出让50年剩40年政府怎么补偿
    政府征地工业用地出让50年剩40年政府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征地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2023-07-25
    156人看过
  • 遇到政府强制征地的拆迁,该怎么办
    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2、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要求组织听证会等等,合法方式处理纠纷。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可以强制征地吗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政府不可以强制,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
    2023-08-05
    125人看过
  • 政府征地请律师有用吗
    有用,在律师的协助下,可以更好的进行收集证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便法院最终确认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3-04-15
    398人看过
  • 政府土地征用公告发布
    基本工作流程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申报文件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佳木斯市
    2023-07-07
    200人看过
  • 代征地政府应该补偿吗
    应该。政府征收代征地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由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确定。一、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去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
    2023-06-20
    71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地被政府征用可以起诉吗
    什么是征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地被政府征用是否可以起诉土地被政府征用,如果认为征用过程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征地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
    2023-06-13
    239人看过
  • 地方政府非法征地、批地怎么办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地方政府非法征地、批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的政府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哪些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
    2023-06-18
    328人看过
  • 代表政府征地的性质是什么
    代征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政府代征土地是指在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等城市建设项目公共用地沿线建设的公共用地,根据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代征”一词中的“代征”一词在广义上不仅包括“代征”,还包括“代征”,即代征、代迁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一般为郊区集体土地。在城市地区,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可以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土地征用多为划拨土地,本文未明确规定的土地征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项目的来源主要是城市更新和集体土地征用。其中,旧城改造分为:危旧房改造、污染扰民企业搬迁转让、现有土地出让开发、项目转让、,按建设用地面积和用地面积确定征地成本的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计算;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计算;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分配整个建设项目另外,可以考虑按项目地上建筑
    2023-05-02
    437人看过
  • 政府为商业用地征用提供赔偿
    每个地区都有相对应的补偿资金,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金相对高一些。而贫穷地区的补偿金相比之下低很多。一般性质下的土地征用,低一些的补偿款一般在300-500元一平方米,高一点的补助款在700-1000元。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有: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
    2023-07-18
    260人看过
  • 绿化用地是征地还是政府租地
    一般是征地,征地是征收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租地是场地的租赁。一、请问国家有没有租用土地这一说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
    2023-02-16
    136人看过
  • 租赁合同遇到政府征地怎么写
    一、租赁门面描述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街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营业门面如何认定1:就是位于道路一侧的临街的独立式房屋,特指用于商业用途的房屋。2:路边的具有独立的门面的房间,是房屋的一部分,并且必须是一层的房间或者包括一层的房间的成套的房间。这也是我们经常说道的门面房的意思:临街底层房间。当然,房屋的使用性质或者土地性质不是定义门面房的因素。门面房,仅是口头用语,没有严格的法律含义或者专业的术语解释,是约定俗成的说法。门面房有很
    2023-03-13
    251人看过
  • 如果政府未能履行土地征用协议,该怎么办
    如何处理政府不履行征地协议的法律处理方法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定、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定等。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举个简单的例子:对征地审批不服的,可以直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人民政府的复议仍不服的,可以由国务院作出行政裁定;对于其他批准文件,如规划许可证、项目批准书等,如果制定机关是部门或者厅级单位,也可以进入国务院,由国务院作出裁定;有些案件可以由法院审理,对当事人比较有利,因此,我们应该选择诉讼程序。在办案过程中,随着案件的变化,调解可能对当事人更有利、效率更高,因此有必要代表当事人与对方协商,以利于案件双方的和解。(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该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合法权益,并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023-05-31
    116人看过
  • 承包地能不能被政府征用
    承包地能被政府征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是全民所有的,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三是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023-05-08
    280人看过
  • 政府征用土地协议书范本
    一、政府征用土地协议书范本征地协议书xx政府:(以下简称甲方)xx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有关征用土地政策的规定,因开化县屠宰场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规划选址定点,确定向乙方征用下列土地,经双方磋商,订立如下协议:1、土地座落:该宗地座落于华民村高源地段,东至205国道;南至山林;西至华民村山林;北至山林。2、面积和地类:耕地18.5亩(公顷)[其中灌溉水田10.5亩(公顷),旱地8亩(公顷)];园地5.965亩(公顷)。3、补偿费用类别及计算标准4、各项征地补偿费自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由甲方督促建设用地单位在机械进场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及时将土地交付甲方。5、甲方确保乙方山林采伐及出入路,路由甲方负责供地单位修建。6、甲方在供地之前督促建设与乙方就排污、排水沟、出入路问题
    2023-06-05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政府征用村集体土地找土地代理不接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区政府要征村集体土地作工业园,村民不同意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土地征用政府不公告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0
      被征地人可以对政府不履行征地公告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地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号、土地使用、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征地补偿期限,在征地乡(镇)、村公告。同时,规定了被征地农民按照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权利和义务。《征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公告征地的,
    • 政府征地八年未用应该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
    • 政府把自己的土地征用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1、政府征用企业代征土地是需要补偿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确认,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
    • 政府储备用地对象有哪些,政府储备用地征地,政府储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9
      征地前的工作准备1、 发布征地通知。土地储备机构根据政府有关文件,向涉及的村级组织、属地政府和属地土地管理部门发送征地通知,并在被征地村级组织张贴征地公告。2、 征地调查确认。土地储备机构会同有关单位,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范围、所有权、地类、四至、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和农业人口进行实地调查。3、 征地听证。土地储备中心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合作,组织被征地村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召开听证会,对拟征地土地征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