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以捆绑销售车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08:10:05 374 人看过

商品房与车位捆绑销售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违规操作。

根据严格的法律定义,开发商若以捆绑式销售的方式将商品房与车位同步推出市场,那么从严格的角度来看,该行为无疑属于非法。开发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采用捆绑车位销售的策略,不仅构成了霸王条款,更涉及到了强制消费的问题,因此这一行为被归类为违规销售的范畴。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享有公平交易的基本权益,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任何手段来强迫购买或出售商品。如果您遇到了商品房与车位捆绑销售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建设部门或者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捆绑车位销售是否属于强制交易
    将楼盘与车位紧密联系并作为捆绑商品加以售卖实属违法行为。需要特别指出,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楼房的同时也将车位捆绑售出,那么严格地说,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开发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非法的“霸王条款”,并且还涉嫌使用强制性手段迫使消费者购买,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规销售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理应享受到公平交易的权益,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他们购买或出售商品。因此,如果您发现有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捆绑车位,您完全有权向相关的住房建设部门或者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024-08-04
    68人看过
  • 汽车与保险捆绑销售违法吗?
    1、买车必须买保险是否属强迫消费?买车必须在买车的车行上保险和牌照,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车行和消费者都心知肚明,但这种情况现在继续存在,是因为卖车本身的利润已经非常少了。汽车销售与保险、汽车上牌甚至其他附带品连带销售,那么车行和销售员可通过这个综合销售赚取其中小部分差价。一般而言,车行帮助上保险、上牌都存在一定差价和利润。如果是5000元的车险,估计有近700元的提成给销售员。但从本质上说,买车必须买保险,属于强迫消费,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买车是自由的,经销商想通过消费者买车时购买保险的途径,同消费者建立更好的关系,这是经销商和消费者双方协商的过程。在买车的车行上牌照,主要是避免炒车嫌疑。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汽车的价格透明,没有多少盈利空间。把卖车和保险等综合在一起,实际上是一种营销多样性的手段,创造更多的利润是每个商家追求的目标,车行可以通过保险和上牌照分到
    2023-03-26
    182人看过
  • 捆绑销售的优势
    捆绑销售为什么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策略呢?因为它具有以下特别优势:1.捆绑销售可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学习交流获得学习效应提高营销效率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共享销售队伍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与生产互补产品的企业合作广告降低广告费用。2.服务层次的提高。通过与其他企业共享销售队伍、分销渠道,使顾客能够更方便购买,得到更好的服务,来提高产品的差异性,增强顾客的忠诚度。3.捆绑销售可以达到品牌形象的相互提升。弱势企业可以通过和强势企业的联合捆绑,提高企业产品和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末日美誉度,从而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强势企业也可以借助其他企业的核心优势互补,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更加完美,顾客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形象也更优化。4.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企业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大的虚拟组织,提高企业抗冲击的稳定性。以虚拟的组织模式变零散弱小的船只为强大的航空母舰。5.可以逼近帕累托最优。意大利经
    2023-06-07
    137人看过
  • “捆绑销售”都是垄断吗
    在对微软和GE采取反垄断行动的背后,有关部门担心的是将不同的产品进行捆绑销售。但捆绑并不全是坏的。一种普遍的市场现象捆绑销售(Bndling)是经济学家目前常用的一个术语,它指某些业者为了推销商品或垄断市场,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组合在一起以一个价格出售,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其他业者的利益。前些时候,世界上两个市值最高的公司——微软和通用电气(GE)受到了反垄断机构的攻击,部分原因就牵涉到捆绑销售。6月份,美国上诉法院维持了对微软的部分早期判决:即微软将它的探索者(Explorer)浏览器与它的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捆绑销售,其目的是保护,甚至是扩大它在操作系统方面的垄断地位。7月份,欧洲委员会阻止GE并购霍尼韦尔公司(Honeywell)。因为它担心这两个公司合并之后,由于两家公司的产品:飞机引擎、电力设备部件和商业金融捆绑在一起,将会不断加强GE在飞机制造业的优势地位。早在上个
    2023-06-07
    378人看过
  • 捆绑车位销售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将车位捆绑销售的行为是非法的,消费者可以寻求住房和建设部门或物价监管机构的帮助进行投诉。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中,商业运营商应严格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不得擅自设定不公正、不合乎情理的交易条款,更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强迫交易的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2024-08-17
    280人看过
  • 北京禁止房企捆绑销售
    北京住建委网签数据显示,9月北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为23766元/平方米。在精装拆分情况普遍的背景下,上述数据被指与实际不符。建委的网签数据上只显示毛坯部分的签约价格,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捆绑销售的精装修或者车位部分并不入网签数据中。本报记者采访了解,相比此前官方对捆绑销售避开限价的听之任之,近期北京住建委开始对部分项目规避限价措施的行为出招。此前,只会看你预售的价格报批是否合理,一位不愿具名的房企人士透露,近期,市建委在审批预售证时会相应松些,可以给你批的价格高一点,但会要求你写一个承诺书,承诺不捆绑销售。房价缩水北京市住建委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北京新房市场成交量达13279套,环比上涨58.4%,创下了4年来金九时期成交量的最高值。与此同时,根据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的统计,剔除保障房数据后,9月份,北京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23766元/平方米,相比年初232
    2023-04-22
    175人看过
  • 捆绑销售是否违法
    4S店强制卖车险不少消费者都反应说很多汽车4S店现在都强制卖车险,在哪家4S店买车就得在那家店一起把车险也买了。而4S店强制买保险的理由是在店里上保险理赔比较方便。难道不在店里买保险理赔就难了吗,那么保险公司把分部开到卖汽车的店里了吗。捆绑销售是否违法?律师解答:目前4S店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较为密切,这种合作某种程度上给投保车主带来理赔、维修的方便。但要求顾客必须在4S店购买保险,涉嫌强制搭售,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的权利中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则明确在第十二条中把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表面
    2023-04-21
    334人看过
  • 捆绑销售如何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捆绑销售,根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的规定,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是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应当予以规制的捆绑销售行为,而非《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捆绑交易行为。即,认定是否构成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无需界定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
    2024-04-26
    201人看过
  • 商家捆绑销售,要留意消费规则吗
    捆绑销售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合法的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对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消费规则,小心优惠套路,对于商家捆绑的商品要清楚是不是自己需要或能接受的才购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2024-04-22
    81人看过
  • 遇到开发商捆绑销售怎么办
    为了规避政府出台的限价政策,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强制性要求签订装修合同或者捆绑车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应当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为认购协议的履行,人为设置前提条件等障碍,若认购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而人为设置捆绑车位、捆绑装修等捆绑销售的前置条件,或者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购房款全款、首付款等,购房者均可以拒绝,且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日期磋商、签订正式合同。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购房者千万不要因为开发商捆绑销售或者设置其他前提条件而拒绝签订合同,如果选择拒签合同,可能导致自己违约的后果,定金被没收。应该选择要求签订合同并拒绝前置条件,如果开发商拒绝要求的,则属于开发商违约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退还定金。一、怎么处理交了首付款开发商不签合同在买房时若是出现购房者交付了首付款之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若是购房者已经交付了定金且与开
    2023-06-24
    423人看过
  • “捆绑”商品问题不少
    近日,哈市市民李女士在在哈市一家超市购买了4块捆绑在一起销售的巧克力,价格很便宜。过了几天,李女士在食用时才发现,这4块巧克力都已过了保质期。在哈市很多商场、超市采访时看到,很多商家搞起“买一赠一”、“买二赠一”等捆绑式“超值大礼包”,很受消费者欢迎。记者在哈市一些超市走访时看到,从饮料、方便面、巧克力等食品到保暖内衣等商品,都打出了“买一赠一”、“买二赠一”等捆绑式销售来吸引消费者。据业内人士透露,捆绑促销的食品看起来很超值,但很多捆绑销售的食品往往是即将过期的,如果没注意买回家不及时吃完不但会造成浪费,而且吃了过期食品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据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赠送或捆绑的商品也要严格执行商品销售“三包”的有关规定,不能销售残次品、劣质品等质量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一旦发现赠品或捆绑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提出维修、退换等要求,也可以凭相关凭证向消协等部门投诉。
    2023-06-14
    359人看过
  • 捆绑销售的筹划思路
    从大多数商家实施的捆绑销售行为可以看出,捆绑销售从经营行为的角度分析一般有四大特征:一是必须将捆绑销售的各种不同型号或不同类别的商品一起对外出售,不拆分销售;二是将捆绑销售的各种、各类商品以一个统一的价格一起对外销售,售价中一般不区分哪种商品售价几何,或者即使区分,也是为了满足税法对开具发票的要求象征性地确定其中部分商品的售价,而并非实际交易的价格;三是捆绑销售的价格小于按各种、各类商品分别对外销售的价格总和,有低价位促销和竞争优势;四是往往由畅销商品与不畅销商品或者是不畅销商品进行搭配捆绑。由此可见,捆绑销售实际上是商家商品促销的一种形式,与商家采取的其他销售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区别就在于捆绑销售是一种附带特定条件的折扣销售商品的行为,其特定的条件就是客户必须对捆绑的商品一起购买,不可以拆分,如果一定要购买其中的一个或部分商品,则不享受对捆绑销售所确定的优惠幅度;而所谓的折扣就是捆绑
    2023-06-07
    420人看过
  • 居间合同是否可以和销售合同捆绑?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居间合同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三、居间合同注意事项(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
    2023-03-01
    189人看过
  • 车位费和物业费可以捆绑在一起交吗
    想续交车位费就得把一年的物业费都交了?如果不捆绑,就得小心您的车位了。3月10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花都的业主李-萍(化名)说,小区物业规定,续交车位费的时候必须将一年的物业费交清,“我觉得这就是变相强迫我们业主。”续交车位费还得同时交物业费业主李-萍说,不久前她曾经听邻居说,现在去续交车位费时还得把物业费也交了,1年的物业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来我就给物业公司打电话了,他们说确实是这样,我让他们拿出法律依据,他们也没有。”李-萍说。李-萍坦言,这种做法让她感觉“心里堵得慌,就感觉是被强迫的一样。”她说,物业公司的服务并不让她感到满意,这个小区现在属于开放式的,她开车进出小区还曾发生堵塞现象。记者实地来到**花都小区,数位居民均表示,园区内车辆的停放确实显得有些混乱,一些有车的业主说,也听说了捆绑交费的事情。捆绑收费只是因为“公司就这么规定”3月10日,记者以业主的身份与**花都所属的物
    2023-05-05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捆绑销售车位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对于捆绑销售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
    • 购房者能与开发商捆绑销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为了规避政府出台的限价政策,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强制性要求签订装修合同或者捆绑车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应当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为认购协议的履行,人为设置前提条件等障碍,若认购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而人为设置捆绑车位、捆绑装修等捆绑销售的前置条件,或者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购房款全款、首付款等,购房者均可以拒绝,且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日期磋商、签订正式合同。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捆绑销售是否违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4s店强制卖车险不少消费者都反应说很多汽车4s店现在都强制卖车险,在哪家4s店买车就得在那家店一起把车险也买了。而4s店强制买保险的理由是在店里上保险理赔比较方便。难道不在店里买保险理赔就难了吗,那么保险公司把分部开到卖汽车的店里了吗。捆绑销售是否违法律师解答:目前4s店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较为密切,这种合作某种程度上给投保车主带来理赔、维修的方便。但要求顾客必须在4s店购买保险,涉嫌强制搭售,实际上
    • 开发商捆绑销售购房者应该怎么样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
      为了规避政府出台的限价政策,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强制性要求签订装修合同或者捆绑车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应当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为认购协议的履行,人为设置前提条件等障碍,若认购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而人为设置捆绑车位、捆绑装修等捆绑销售的前置条件,或者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购房款全款、首付款等,购房者均可以拒绝,且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日期磋商、签订正式合同。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商品房捆绑精装修属于精装修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3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菅行为,其中包括:(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