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一、刑事案件重审审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且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据此,刑事案件发回重新与刑事案件第一审判程序相同,审理的内容也相同,即对案件定罪和量刑对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三)违反回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
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刑事)
370人看过
-
刑事诉讼发回重新审判有哪些情形
4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给发回审判一样吗
106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391人看过
-
二审案件的处理情形有哪几种
43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如何的抗诉?
174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案件发回重审,哪些是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要发回重审?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4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
民事纠纷再审的时候被发回重审的几种情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
-
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如何处理,重审后分哪几种情形处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
-
刑事案件不得减刑的几种情形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0减刑不得有以下几种情况: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对于因累犯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新司法解释相应地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促进了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改变。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3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第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审理期限为1个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2个月,审理期限即为3个月或3.5个月。 第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