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形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2:00:37 474 人看过

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一、刑事案件重审审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且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据此,刑事案件发回重新与刑事案件第一审判程序相同,审理的内容也相同,即对案件定罪和量刑对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二)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三)违反回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避制度的,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疑罪发回重审怎么判,
    一、刑事案件疑罪发回重审怎么判,1、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违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正件、驾驶正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023-03-12
    163人看过
  • 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刑事诉讼情形
    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新审判情形包括: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案件。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刑事诉讼二审结果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
    2023-07-08
    14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
    一、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023-04-16
    1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况?数罪并罚,通俗的来说,就是把嫌疑人以前所犯未处罚的罪和现在所犯的罪一起处罚。数罪并罚在刑事诉讼案中运用得非常广泛,有的犯罪嫌疑人同时犯了多项罪状,这种情况就可以使用数罪并罚。但并不是所有的罪都可以合并处罚,那么,刑事诉讼法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况?请看下文。(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刑法第318条)。(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
    2023-07-06
    87人看过
  • 刑事回避适用情形包括几种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2023-02-17
    105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需发回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182条的规定)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183条的规定)⑤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
    2023-06-03
    333人看过
  • 民事案件可以驳回再审的几种情况
    一、民事案件可以驳回再审的几种情况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2023-06-03
    321人看过
  • 民事回避情形具体有几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
    2023-03-27
    280人看过
  • 案件发回重审不得加重刑罚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更好地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区别案件的不同情况,适当调整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繁简分流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公诉案件和对自诉案件的简易程序。根据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新刑诉法将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范围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023-06-11
    55人看过
  • 发回重审的案子是几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发回重审的案子是几审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再审发回重审适用程序(一)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二)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三)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四)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五)在初审案件中影响案件定性的自认,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按相关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
    2023-06-06
    345人看过
  • 重新审理刑事案件的常见情形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主要如下: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3、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4、审判组织构成违法;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二审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刑事诉讼应当逮捕情形是什么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
    2023-07-15
    485人看过
  • 中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有可能改判吗
    中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有可能会改判。因为对于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一审案件,二审人民法院才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来重新审判。一、再审申请裁定有几种结果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做出以下类型的判决:维持原判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然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改判、撤销或变更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驳回起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或者符合法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发回重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2023-03-21
    3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3个月,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三十九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三、发回重审会加重量刑吗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023-04-25
    1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
    一、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发回重审,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2023-04-16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案件发回重审,哪些是发回重审,有哪些情形要发回重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4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 民事纠纷再审的时候被发回重审的几种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
    • 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如何处理,重审后分哪几种情形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
    • 刑事案件不得减刑的几种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0
      减刑不得有以下几种情况: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对于因累犯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新司法解释相应地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促进了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改变。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3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第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审理期限为1个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2个月,审理期限即为3个月或3.5个月。 第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