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签章的形态研究和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02:07 410 人看过

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决定着票据行为的主体。票据之所以能够以一张“纸”代表着一定的金钱权利,就是因为通过票据上的签章,表明了负担票据债务的人,该金钱权利可以或者最终可以向该签章人行使。

相关法律知识:票据签章的方式

我国《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各国法律也大体有此规定,故可称这三种方式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所谓签名,指亲笔在票据上记录自己的姓名,其特点为:

(1)由行为人本人亲自进行;

(2)以行为人自己的姓名进行;

(3)用行为人本人的笔迹进行。而盖章是签名的变通方式(尤其在东亚国家),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就法律效力而言,盖章与签名具有同一的效力。由于盖章具有对照识别简便易行、外观形式固定的特点,并且在票据行为人本人不能亲自完成票据签章的特别情况下,盖章完全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进行,不发生特别的障碍,因而盖章在实际中成为一种更为常用的票据签章方式。从法律效力来看,签名加盖章这种双重的签章方式,与单独签名或盖章的完成具有同一效力,而不具有更高效力。但它在一般意义上具有表明行为人特别慎重地为票据行为。其客观上增加了伪造签章的难度,从而起到加强票据信用的作用,因而在实际的票据使用过程中也常被采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行为相关文章
  • 毁灭证据的处罚方式研究
    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要看情节的轻重。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毁灭证据,或者是伪造证据,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以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毁灭证据罪的行为有哪些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行为人必须毁灭、伪造的是他人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换言之,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必须是有关他人的诉讼案件的证据。2、当行为人与其他人均为案件当事人时,如果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明在客观上仅对(或者主要对)其他当事人起作用,或者行为人主观上专门(或者主要)为了其他人而毁灭、伪造证据,则由于存在期待可能性,应认定毁灭、伪造其他当事人的证据。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的行为是一种性质非常的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
    2023-07-06
    159人看过
  • 研究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立法规定,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经研究,对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作如下调整: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继续由省仲裁委管辖,其他原由省仲裁委管辖的案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从5月1日起,由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
    2023-07-04
    102人看过
  •  票据上的签章有哪些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签章的形式包括签名、盖章或签名盖章。这种形式的票据签章被称为票据签名的基本方式。票据上的签名是签名、盖章或加盖章的签名。使用票据的法人和其他单位应当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票据上的签名应为当事人的本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签章的形式包括签名、盖章或签名盖章。这种形式的票据签章被称为票据签名的基本方式。票据上的签名是签名、盖章或加盖章的签名。使用票据的法人和其他单位应当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票据上的签名应为当事人的本名。 票 据 签 章 的 形 式 有 哪 些 ?票据签章的形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的签章包括签名、印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在法律上,签章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无论是签名、印章还是签名加盖章,只要在票据上明确记载,就具有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力。同
    2023-09-08
    458人看过
  • 研究信用卡诈骗的各种形态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四)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所谓“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的法定功能进行支付、消费、结算等行为。使
    2023-07-06
    68人看过
  • 专利权限制的形式和原因研究
    对专利权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和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具体如下:1、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包括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权用尽、用于科学的研究和实验、以及临时过境;2、专利的强制许可分为三种类型,包括强制许可的合理条件,国家强制许可,以及依照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使用的限制性规定是什么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情况下实施了以下某种行为的,不视为侵权。(一)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这种情况通常被概括为“专利权用尽”原则,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出这一限制是非常必要的。假如没有这一限制,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的人制造并售出后专利权仍附着在专利产品上,将意味着后面流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以及到最终的用户和消费者手中被再转卖或者使用时,仍须征得专利权人许可才能进行。这不仅使流通速度大受阻碍,甚至根本无法进行,也使专利产品的购买者失去了购买专利产品的意义。
    2023-07-02
    222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形式研究
    债务加入有以下两种形式,具体为:1、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特别约定,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或者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2、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与第三人、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约定,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建立连带关系,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比,三者有不少相同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法存在的,且合同义务能够进行转让;都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的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会涉及到这三方,而在一般债务履行中仅仅涉及债权、债务人两方;在表面形式上,都是由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在对案件定性时最易引起争论和混
    2023-07-07
    484人看过
  •  票据犯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票据伪造是指有不法分子伪造银行票据凭证或经银行承兑的商业票据, 通过套取、伪造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从而骗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票据调包,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伪造好的假票据替换掉真票据,然后到银行进行承兑或者贴现。票据圈钱,套取银行资金后,用于其他金融领域,从而轻而易举完成圈钱过程。票据伪造是指有不法分子伪造银行票据凭证或经银行承兑的商业票据,通过套取、伪造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从而骗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二、票据调包,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伪造好的假票据替换掉真票据,然后到银行进行承兑或者贴现。三、票据圈钱,票据圈钱是指利用非法手段从一家银行申请办理承兑汇票,然后到另一家银行进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后,用于其他金融领域,从而轻而易举完成“圈钱”过程。四、票据逃债。 票 据 伪 造 的 常 见 形 式伪造票据和变造票据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它们在法律上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伪造
    2023-09-18
    87人看过
  •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在实践中,票据法是规范者我国市场上票据流动的,那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付款方式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付款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1、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因此,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付款方式是:1、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二、票据的功能有哪些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2023-06-06
    373人看过
  •  有关分居的证据有哪些研究?
    双方根据协议分居并已按照该协议执行。另一方在外租房的协议中达成了相应的安排。在外租房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据、当地居委会及公安机关的证据、证人证言、与对方的谈话录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若对方骚扰,保留好骚扰的证据或报警的回执。以上证据尽可能准备多,若能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到时认定双方分居的可能性较大。双方想要离婚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1.双方根据协议达成分居共识,并且实际上已经按照该协议分居。2.另一方则在外租房的协议中达成了相应的安排。3、在外租房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据或当地居委会及公安机关的证据(一般这些单位不会出的,因为你是一个人住还是几个人住,他们不可能知道)。4、证人证言,但这些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因证人证言客观性不强,有可能说假话的。还有,就是证人不可能每天清楚双方是否住在一起。5、与对方的谈话录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证明双方分居
    2023-11-12
    284人看过
  • 票据签章是哪些人
    法定代表人
    应该是单位的签章和个人签章。其中单位签章包括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签章一般指出纳签章。单位签章包括两个是《支付结算办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的盖章可以是公章或财务章。个人章一般是指执行支付业务的人员章,一般为出纳。《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2023-05-01
    401人看过
  • 电子票据状态有哪些
    一、电子票据状态有哪些1、提示承兑待签收出票人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时,通过电票系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然后在相应的报文检查通过后,票据状态修改为提示承兑待签收。2、保证待签收在以下票据状态可以发起保证请求:出票已登记、承兑已签收、提示收票已签收、背书已签收、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通过保证申请报文之后,检查通过的,票据状态修改为保证待签收。3、提示付款待签收票据到期了,持票人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操作了提示付款,且承兑人尚未签收,此时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待签收4、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起10天内操作了提示付款,且被承兑人拒付了,此时票据状态显示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二、如何查询电子承兑票据的票据状态第一,可以登陆票交所在票交所官网上点击进入查询票据状态的页面,输入行号、承兑人名称等信息,即可快速查询票据状态。第二,可以登
    2023-04-24
    389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研究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即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票据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性质(1)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就票据债务来说,包括主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和从债务人的偿还义务即追索义务;而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并不是确定的某种义务,可能是付款义务,也可能是偿还义务。究竟为何种义务,需要依被保证人所承担的义务来确定。因而,保证人的责任,也就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责任的同一性。(2)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票据保证行为不仅是一种保证行为,而且是一种票据行为。因而,从保证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保证有从属性,作为保证债务,从属于被保证债务,所发生的责任是从属性责任;而从票据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
    2023-07-04
    460人看过
  • 过失犯罪及其犯罪形态研究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准备等的形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瑞士校园性犯罪引发社会大讨论最近,瑞士苏黎世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集体性犯罪案件:13名中学生对一名13岁的女学生实施性犯罪。13名中学生中,只有1人18岁,其余均为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刚刚获得瑞士国籍的外国人。该案件引起瑞士社会各界的强烈震动,也引发人们对学校与家庭在培养子女中的角色、青少年性教育、网络色情对青少年影响乃至如何对待外国移民犯罪的大讨论。近年来,瑞士的青少年性骚扰和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针对同龄人、同学和朋友的集体性犯罪案件已发生多起,有些甚至发生在10岁左右的孩子身上。面对愈演愈烈的青少年性暴力,
    2023-07-15
    283人看过
  • 票据的到期日有哪些具体形式
    票据的到期日,是指按照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人应当付款的日期,也叫“付款日期”。根据不问的票据,付款日期是不同的。具体是:(1)见票即付的汇票,指票据上不记载具体付款日,持票人能够在法定期限内随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票据。由于不需要承兑,从出票之日起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均为有效行使付款请求权。提示付款之日,即为票据到期之日,付款人见票后应立即付款。(2)定日付款的汇票,指票据上载明了确定的年月日为到期日的汇票,如汇票上写有1997年7月1日付款,该日期即为票据到期日。(3)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以出票后一定期限的届至为到期日的汇票,如汇票上记载:“出票日后两个月付款”,如果签发日为1997年3月1日为出票日,从该日起计算满两个月即为该汇票的到期日。(4)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付款人于见票后经过一定时间予以付款的汇票,如汇票上记载
    2023-06-28
    158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票据行为
    相关咨询
    • 票据签章都有什么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4
      票据签章的形式是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这种方式被称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 根据《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 2022年票据签章形式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票据签章的形式是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这种方式被称为票据签章的基本方式。 根据《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 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 票据的签章有哪些种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8
      票据签章形式有三种:签名、盖章和签名加盖章。 世界上采用最为广泛的签章方式是签名,也被称为签章的自署形式,是票据签章的固有方式和原始方式。 盖章是签名的变通方式,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就法律效力而言,盖章与签名具有同样的效力。 签名加盖章。从法律效力上看,签名加盖章这种双重的签章方式,与单独签名或单独盖章,完全具有同一效力,而不具有更高的效力。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签名加盖章的方式,具有表明行为人特别慎
    • 票据的规定? 票据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 短期应付票据有哪些形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应付商业票据和应付短期贷款票据。 应付票据贴现应付商业票据是购买企业在正常商业活动中向供应商承诺在将来特定时日、支付一笔固定货款的票据。与应付账款相比,应付商业票据由于提出了付款的局面承诺,因而更是法律上的约束力,所以,当供应商对购买企业的资信程序不太了解或交易的金额较大时,为了降低风险往往会要求购买企业出具商业票据。但不论是哪种票据,通常都是按到期的金额即柰的(中本金)计价。如果是带息票据,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