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有应诉管辖说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42:51 436 人看过

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是无效的,但有例外。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一、保管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①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②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

③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二、劳动纠纷的调解书可以上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后,对调解结果不服不满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但是合同双方在约定管辖时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第一,约定管辖的案件仅限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也就是说对于二审案件及再审审查案件,是不能约定管辖法院的。

第二,约定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

约定管辖是合同双方的合意,其他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法院。

第三,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

当事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五地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间进行选择,除此之外的其他地点是无效的。

第四,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

相关意见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此外,还应注意,合同双方要么选择某人民法院管辖,要么选择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同时约定提起诉讼的法院和申请仲裁的机构。

第五,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如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双方若采用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第六,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级别管辖中本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双方协议由基层法院管辖,约定就无效。专属管辖中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双方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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