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是否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0:25:01 168 人看过

一、征地是否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

1、征地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征地拆迁需要建设单位申领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拟征(转)用土地的丈量、调查、确认有哪些

在拟征(转)用土地基本情况告知书在拟征(转)土地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村民小组告知3天以上后,我处工作人员对拟征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实地丈量、登记,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权属、地类。

拟征(转)用土地丈量、调查工作完毕后,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认可的丈量原始登记表数据上的进行汇总,制订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并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如原始登记表或拟征(转)用土地地类、面积确认书,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产权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可采取照像、摄像等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上报资料中我处会附相关情况说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老宅基地拆迁后能否享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
    经查,您本人户口一直不在大圩镇,且从未在慈云村居住过。根据《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按征地转户在册人口进行补偿安置;属征地转户拆迁范围内祖居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经村委会证明,按征地转户人口认定:房屋必须具有合法证照或在拆迁范围内有过承包地的;房屋系祖辈遗产,明确为产权人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一直居住的房屋,且无其他房屋。综上,您既不符合常住户的安置标准,也不符合祖居户的安置条件。您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向区住建局咨询。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Q4&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
    2023-08-17
    61人看过
  • 征地拆迁能跟征地补偿一样吗
    区别就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对房屋及其建筑附属设施的按一定标准折价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一、公告征地拆迁赔偿政策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二、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部门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023-04-03
    74人看过
  • 征地批文不足,能否控制拆迁时间节点?
    不可以控制拆迁的时间节点。因为没有批文等于没有资格,若擅自拆迁是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2023-07-06
    6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的审计实践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第一类是拆迁过程中违反地方政策法规规定,多计算补偿款的问题;第二类是不按拆迁方案操作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的问题;第三类是弄虚作假骗取国有资金的问题;第四类是拆迁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责任风险的问题。审计中需要注重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入手。(一)熟悉政策,收集地方法律法规,从基础工作入手(二)合理分组,分类整理,从审计资料源头入手1、分组分工要合理。2、资料分类要合理。(三)理清思路,抓住重点,从细节推进入手工程结算审计方法1、分组计算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结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连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的方法。2、对比本方法是用已建成工程的预结算或虽未建成但已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结算对比审查拟建的类似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对比审查法
    2023-07-04
    158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后是否需要备案报告?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是否所有施工合同需要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
    2023-07-04
    334人看过
  • 公安局能否介入征地拆迁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如果征地涉及暴力强征、强拆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可以介入。《关于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加强执法监督。要大力加强对执法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执法,严格执勤纪律,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擅自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执法过错案件一律追究责任。
    2023-05-31
    418人看过
  • 征地能不能强制拆迁
    1、征地是否可以强制拆迁征地拆迁时,如果拆迁问题协商不成,补偿协议不能签订,拆迁部门作出征地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不同意搬家或起诉,房屋拆迁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对部分拆迁户的房屋在起诉拆迁裁定时被法院强制拆除的,而起诉拆迁裁定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措施如下:1。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吊销拆迁许可证,如果遇到清官,你将拿到违法拆迁许可证予以注销,根据拆迁许可证和法院的拆迁决定书予以注销,实行轮换。同时,可以投诉被拆迁人提交的拆迁申请材料不合法。三。向最高法院上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项目用地是先报批后征地还是先报批后征地
    项目用地先报批后征地。根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于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的相关事宜进行的审查。一、土方开挖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项目建议书立项。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实地踏勘表。二、耕地变为建设用地法律程序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办理的手续:一、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
    2023-04-02
    240人看过
  • 父亲能否在征地拆迁后代签文件?
    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无效。征地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房主。而且协议也要跟被拆迁人(即房主)签,其他人无权处分这个拆迁利益。子女签协议需要有被拆迁人的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也只是在被拆迁人把补偿谈好之后由子女代签协议。死后能盖党旗吗?党的十六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自觉使用规范的党徽党旗,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费的审批责任归属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征地的审批是怎么样的?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2023-07-03
    137人看过
  • 是拆迁前的征地
    土地征收
    拆迁前是否先征地?一般来说,征地拆迁顺序可以由双方协商。同时,征地通知和安置补偿通知需要由征地地出示,让群众从通知中了解实施文件和补偿安置方式。不出示的,可以拒绝拆除。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行为,分别由具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机关负责一些地方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或房屋拆迁管理)的,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这两项职权,对土地实行行政管理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取得和拆除房屋。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中。首先,要依法行政。
    2023-05-31
    464人看过
  • 征地房屋拆迁合同是否能撤销?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受到欺诈、被胁迫而订立的,或者合同成立时对一方当事人显示公平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由于拆迁补偿协议为行政协议,不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因此,在符合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拆迁协议可以解除吗拆迁补偿协议作为民事合同,符合撤销条件(对内容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2023-04-12
    183人看过
  • 征地是否经过合法审批
    企业征地是否合法就要看企业的征地是否经过政府的批准,实施过程中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征地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征地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地上附属物拆迁的补偿;2、企业停产停业的补偿,也可酌情包括企业预期经营的损失;3、包括企业搬迁的费用、物资的运输费和包装费用等;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因为每个地区的具体补偿政策不同,具体的补偿数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3-07-02
    279人看过
  •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
    2023-02-1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拆迁审批了才能征地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2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
    • 征地拆迁是否审批通过后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
    • 房屋征地审批过了是否能拆迁?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征地必须经批准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应在拆迁前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征地批准后征地可以自己拆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违法方式强制被征收人搬迁。
    • 征地补偿拆迁审批是怎样的流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 3、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