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的受案条件
(一)事实上有一方取得可见的财产利益,比如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或者债务的减少;
(二)事实行为的另一方受到财产损失,如果只是有一方财产增加,而并没有另一财产受到损害,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形成不当得利的。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
(三)是因果联系,就是一方获取利益与另一方失去利益之间有因果联系,证实由于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的行为导致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
(四)最后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不当得利能成立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
二、返还不当得利的起诉状包括哪些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三、不当得利立案是否有金额限制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不当得利的立案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当利益,都可以立案,无论金额大小。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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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件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实务可供司法判案的依据,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也是不当得利制度走向完善的标志。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方受有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受有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无法律上的原因。 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精神利益除外。 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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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件的证明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1、本案原告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你公司并没有法律问题。因为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不同的案由。 2、经过公证的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从你的邮件中只能证明你公司与原告公司具有合作关系,并不能说明该笔25万元的款项是原告公司的投资款。 3、不当得利案件虽然经过二审终审判决,但如有证据证明原审判决有错误,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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