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4:03:03 358 人看过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执行判决失职罪量刑标准

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新刑法失职罪怎么判

《刑法》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

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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