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隐名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能否收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33:26 485 人看过

(1)隐名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纠纷。股东出资是公司独立人格的前提,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对股东而言,资本是其权益的体现。对债权人来说,资本是偿还债务的保证。

公司成立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已足额支付的股东可以向未足额支付的股东追偿。公司成立后,是《公司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是损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公司有权要求股东和其他发起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补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隐名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的行为,如果被认定负有法律责任,隐名股东往往以自己不是公司股东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履行。如果发现明显的股东承担责任,他们通常缺乏履行债务的财务能力。

处理方法:

为维护交易安全,善意保护第三人利益,遵循公示、公示原则,突出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有效范围限定为双方,即:不是对抗性的。大股东不得以非真实股东的身份对抗隐名股东,大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隐名股东追偿。因为根据协议,出资是隐名股东的基本义务,而名义股东只参与。公司债权人知道隐名股东存在的,可以将隐名股东和明显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隐名股东不能要求明显股东先行承担责任并自行承担补充责任,明显股东不能要求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权转让纠纷:由于不完全意义上的两个股东的存在,在某些事情上会出现一些脱节,尤其是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一是隐名股东向第三人出示实际出资证明或者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股权协议,使第三人认为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并转让隐名股东的权益。此时,如果第三人有正当理由不知道登记,或者认为隐名股东是实际股东,那么明显的股东就不能对抗实际登记。

处理方法:

如果明显股东反对并拒绝履行某一目的,并主张股东权利,只要隐名股东能够充分证明其出资事实或提供证明其股东资格的证据,我们认为明显股东的异议不能成立,应当支持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当然,如果公司对隐名投资者的股东资格认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隐名投资者为股东的判断一经确认,股权转让协议自然生效。另一种是明显的股东利用其所参与的公司的便利,擅自转让股权,受让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工商登记材料和明显股东行使一定的股东权利,并确信明显股东的股东身份。处理方法:

只要受让人出于善意转让股权,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即使匿名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不知情,股权转让行为也不成立有效,这也是匿名股东匿名的风险和对其行为结果的责任,如果匿名股东的行为无效,不能要求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作为损失索赔明显股东的违约或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明显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第三方明知存在隐名投资者,仍从表见投资者手中转让股权,或者表见投资者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害隐名投资者利益,此时,可以推定,第三人出于恶意转让股权,外观的公示和保护受到损害,应当认定隐名投资者为股东,表见投资者和受让人不应当依靠工商登记进行抗辩。因此,隐名股东要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予以支持。在司法实践中,股权不仅可以通过投资转让,而且成为司法保全和执行的主体。公司与隐名股东之间存在两种纠纷。一是隐名股东的债权人在知道隐名股东的隐名行为后,要求对其股权进行保全和强制执行,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提出抗辩。二是明显股东的债权人要求保全和强制执行其股权,后者提出抗辩。

处理方法:

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所有者是隐名股东,而明显的股东只是名义股东,则隐名股东的行为将为其逃避债务履行提供法律保护,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因此隐名股东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全或者强制执行。对于隐名股东以明显股东名义持有的股权,无论是明显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无权抗辩。相关股权被拍卖或者变卖时,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对于第二种情况,因为对于第三人来说,判断股东权利的最直接依据是工商登记材料、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章程的公示。明显股东的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该股权属于明显股东,并据此作出相应的信用判断,从而与明显股东达成交易。以债权为基础,债权人可以以明显股东的名义请求保全或者强制执行隐名股东的股权,对隐名股东的抗辩无效,以善意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给隐名股东造成损失,隐名股东可以向明显股东要求赔偿,这也反映了隐名股东行为的成本和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公司债务股东能否履行
    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承担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起诉股东可能会被牵连吗在一般情形下,起诉公司,股东不会受牵连。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那么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出事追究法人还是实际老板公司责任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除非股东滥用权力造成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下,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
    2023-03-04
    212人看过
  • 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如何处理?
    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更改为认缴制,创立公司时无需实际缴纳资金,主要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即可。公司中有多个股东,出资应遵守公司法法规和公司内部约定章程。部分股东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怎么办?可将违约股东告上法庭,以下是法规解读和处理方法:一、法规和解读第二十八条股东的出资义务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解读:本条是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的规定。出资的履行就是股东将用于出资的财产交付与公司或向公司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由不同出资的特点决定,其履行出资的方式也不同。货币出资的履行方式最为简单,只需货币的实际交付即可,即将应出资
    2024-02-01
    131人看过
  • 对于隐名股东能撤回出资吗
    是可以撤回的,隐名股东当然享有公司股权,毕竟是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撤回资金就必须要转让股份,可是股份明面上在别人那里,所以我们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了:1、需要代持股东的同意,因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是代持人;2、代持人即使同意,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还需要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但不同意的股东既又不购买的话,则视为同意,该隐名股东依旧可以转让。若股东同意转让,则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隐名股东的责任(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
    2023-03-16
    362人看过
  • 《公司法》条文释义: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
    法条内容: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具体是: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如何举证履行了出资义务
    股东举证履行了出资义务若是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可以用银行进账单来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一、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的区别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二、入股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呢入股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三、实缴资本该如何认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认定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
    2023-06-25
    161人看过
  • 作为干股股东需要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吗
    网友提问:甲找到我爸发起设立有限公司,甲利用我爸的社会资源和管理能力为其创办公司,同时给我爸10%的干股,并做了工商登记。但甲在公司验资后3天,就抽逃了全部资金,我爸并不知情,也未同意。后续又要求我爸无偿转让股份给他,他成了独资。现在公司破产,债权人要求我爸作为发起人补缴出资,这样合法吗?怎么办?律师回答:分几步进行:第一,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设立合同中,你爸爸的签字和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是真实的,公司成立且你父亲作为股东是否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签字、身份信息都是伪造的或者你父亲受了胁迫,立刻报案且起诉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即可免除你父亲的责任。如果你父亲默认了且甲没有胁迫,你父亲就是合法的股东。继续,第二,公司成立时的出资阶段你父亲没有出资且甲代替你父亲出资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验资然后抽逃资金的,你父亲对于他的10%出资需负责,然后如果找到甲后可以要求甲退还你父亲的10%出资。第四,无偿转让
    2023-06-09
    425人看过
  • 如何判断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
    1、认定公司股东是否完成了出资义务可以用银行进账单进行证明。单从股东转账给公司本身看不出来是否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还得结合该款项的性质判断,比如有备注转账性质是出资款的,数额和股东持有的出资额能够对应的,则该笔款项一般属于出资款。2、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4、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律师补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023-05-06
    75人看过
  •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公司注册资金的认缴期限是多久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可以由公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东对确定的认缴期限依法享有期限利益,若股东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债权人不能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隐名股东有何法律责任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下: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2、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2023-02-16
    369人看过
  • 隐名投资者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案情]2003年2月,钟某和柳某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经营一直不景气。2004年3月,两人邀请陈某携资50万元入股。为省麻烦,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原始章程上签名,只是出具了一张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注明是投资款收条。此后,陈某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了利润。转眼到了2005年12月,由于公司的效益大增,钟某和柳某遂提出陈某的交的是借款,要将款还给陈某,并要求陈某退出公司。陈某当然不干,彼此发生争执,陈某便诉请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分歧意见]审理中,就陈某是否有股东资格,有两种意见。[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收条写明是投资款,但由于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即缺乏法定程序,故陈某的股东资格不能得到法律认可。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陈某是公司的隐名股东。理由是: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
    2023-06-09
    273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如何走法律程序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当补足出资,并对其余按时缴纳出资者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只有实际出资,才能享受到股东应有的所有权利。一、隐名股东可否通过诉讼确认股权隐名股东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股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
    2023-03-31
    295人看过
  • 股东未能履行出资义务会产生何种后果和后果
    一、股东未能履行出资义务会产生何种后果和后果1.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形成对公司的负债,公司此时可依据公司章程要求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履行补缴出资,并可要求该股东支付应当认缴出资的利息损失。2.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可一并要求未出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对公司债权人来说,股东出资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股东没有适当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他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5.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二、未履行出资义务情形包括哪些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
    2023-06-30
    316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实的义务?
    1、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的,具体看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2、一般而言,实际出资人会同名义股东事先签订书面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主要应涵盖股东权益、责任分担等事宜,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产生相应效力,但该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外(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3、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同公司其他股东方的关系。如果公司成立有效,遵循实质主义规则,确认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但如果隐名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依照无效合同条款执行。4、名义股东同第三人的关系。无论公司是否成立有效,依照形式主义规则,名义股东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一、暗股受法律保护么暗股也受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写明谁是出资人,谁是名义股东,股东的权利由谁享有等问
    2023-04-11
    67人看过
  • 股东如何退出公司不承担出资义务
    一、股东如何退出公司不承担出资义务1.股东退出公司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出资义务。2.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3.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股东不能通过简单地退出公司来规避其出资义务。4.在实践中,股东如希望退出公司且避免承担出资义务,可能需要与其他股东或公司达成某种协议,例如通过股权转让、减资等方式实现退出。5.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操作均需在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二、股东不履行义务的处罚股东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多种处罚措施。1.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和其他已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未按时缴纳出资的,还可能受到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等。3.如果股东滥用
    2024-08-01
    11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能否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若公司股东未能积极全额履行出资义务或恶意抽逃出资,那么该等情形下,公司或其他股权人有权要求其弥补所缺少的出资部分,并进行返还和追加投资。对此种主张,如若被诉方股东以涉及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则此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样地,在此类情况下,只要公司债权人的相关债权未超出法定的诉讼失效期限,他们根据本规定追究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恶意抽逃出资者的赔偿责任时,如果被告股东以其应尽的出资义务或偿还出资义务已超过法定的诉讼实效期限为借口提出抗辩,此种行为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
    2024-08-11
    9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挂名股东是否能否履行股东权益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挂名股东不可以享有股东的相关权益。代持股权应当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挂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何证明股东对本公司的出资不履行出资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6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告应尽到初步证明被告股东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举证义务,被告股东对此进行抗辩的,应当提出能够证明足额出资的证据。否则其将在未实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公司自行公布的年报或到设立登记的工商局查询公司原始档案,通过信息判断公司股东是否按照认缴出资额及期限履行了出资义务。 实践中,股东在证明出资时,必须提供实际材料,如现实出资应提供银行的进帐单或其他资金证
    • 隐名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不到位如何处罚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7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 公司名义股东隐名能起诉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2
      隐名股东是指投资者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单等未显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书面协容易发生纠纷,隐名股东可以起诉名义股东吗?当然可以。实际出资人与名下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产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下股东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名下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和着名股东在投资权益的归属上发生了争
    • 起诉挂名股东履行补缴出资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