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可以设置为永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2:28:00 121 人看过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设置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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