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的拍卖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6:04:39 185 人看过

被执行人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提出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进行救济。申请人在面对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时需要做好价值评估方面的答辩。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第一步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在执行异议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若对案涉执行标的数额存在争议,执行法院应审理并认定执行标的数额。第二步再判断被查封财产是否超过执行标的数额。

超标的查封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查封的财产超标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费用相关文章
  • 拍卖标的瑕疵告知规定
    拍卖标的瑕疵告知必须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使参加竞买的每个人都知道标的物的瑕疵情况,避免拍卖成交后因瑕疵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给拍卖人及委托人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一般说,拍卖标的告知方式是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当事人的每一项权利义务都对应于程序中的某一个特定阶段。《拍卖法》第49条规定: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根据该条的规定,拍卖人除可以在其他阶段以说明、展示、陈述等方式向竞买人告知拍卖标的的有关情况或声明瑕疵外,在现场拍卖阶段拍卖人必须经由拍卖师再次告知或声明。该条款是拍卖法强制性规定,规定了拍卖人的现场告知义务。瑕疵声明作为一项告知义务,可以载于拍卖规则中,也可以包括在特别注意事项里。根据《拍卖法》第49条的规定,在程序上,只要拍卖师于拍卖前宣布了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拍卖人就完成了瑕疵的告知声明。通过这个程序后,就可以推定竞买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在这个程
    2023-06-08
    132人看过
  • 拍卖悔拍要补差价吗?法律规定
    一、拍卖悔拍要补差价吗?法律规定拍卖悔拍是要补差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保证金数额不足补足差价的,法院可责令补交,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院司法拍卖流程有哪些?(一)拍卖前,查封房屋(二)拍卖前,评估房屋(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
    2023-11-29
    134人看过
  • 2024年拍卖法是如何规定拍卖收费的
    一、2022年拍卖法是如何规定拍卖收费的(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2、佣金支付方式(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3、佣金支付的期限(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1、佣金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
    2024-04-04
    252人看过
  • 司法拍卖税费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就司法拍卖过程中税费的承担标准进行约定,但是,在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就《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关于税费的规定产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交易中自主买卖的相关规定确定司法拍卖或抵债双方的税费承担标准。一、拍卖所得房屋需注意问题1、产权清晰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而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价格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3、流程完备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4、预算充足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大部分
    2023-04-06
    424人看过
  • 拍卖法关于拍卖的认定
    一、拍卖法关于拍卖的认定依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二、拍卖的范围包括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的范围是指拍卖的标的物,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第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三、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如何1、准备阶段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
    2023-06-02
    301人看过
  • 唯一住房拍卖安置费的法律规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彩礼被法院追讨如果女方不还怎么办彩礼纠纷已判,女方不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二、债务人配偶的唯一住房可以再交给债权人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查封也属于强制执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虽然不能进行拍卖或者抵债,但可以依法查封,直至债务人履行应尽义务之后,人民法院才
    2023-02-27
    311人看过
  • 谈网上拍卖物的法律规制
    近日有报道称,美国一妇女因不满法院对其判决而在全球最大的拍卖网站电子港湾上公开拍卖审理该案的法官,并将该拍卖物归入体育用品、弓箭和杆状物品类,称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送货。信息发布后4天内,有6000多人浏览,21人应价,最高出价127.5美元。一则黑色幽默的报道,引发了对目前网上拍卖行为的思考。网上拍卖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拍卖活动,这一新型交易形式自1999年起在我国也已悄然出现,并日益火爆,但其局面却是鱼龙混杂,纠纷不断。一、网上拍卖物的设置范围类似上述拍卖法官的情况已非一例,此前还有人在网上拍卖爱情、初夜权、甚至父亲的鬼魂,这些令常人不可思议的有形或无形之物均被堂而皇之地拿到网络里叫卖,这是否意味着法律对网上拍卖物不作限制?笔者认为,网上拍卖是商家或其他出卖人利用计算机,借助互联网交易平台,通过竞价方式向购买者销售产品的行为。从实质上看,这种交易形式的目的与传统的商品交易并无区别,即都是为
    2023-06-08
    356人看过
  • 【拍卖法律责任】拍卖中必要的法律意识
    拍卖中必要的法律意识1999年底,广东阳江市豪鑫拍卖行接受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市丝绸公司办公室及宿舍,该行于11月9日、25日和12月9日在《阳江日报》三次发布拍卖公告,因底价是92.9万均无人竞买,遂将底价调至74.32万元,2000年1月18日,豪鑫拍卖行以74.6万元的价格拍卖出该标的物.在此期间,竞买人李积回非常注意拍卖公告,当李于1月22日到拍卖行索取资料时,并没有了解到该标的物的拍卖公告是于2000年1月11日刊登在广州的《粤港信息日报》上,公告还将竞买者索取有关资料的截止日期“1月14日”写成“1月4日”(1月13日该报在毫不起眼的中缝就此刊登了更正启事)。上述的拍卖行为不符合拍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拍卖公告在标的物降低底价后没有在原刊登公告的《阳江日报》公布,而刊登在远离阳江二百多公里的广东省会报刊《粤港信息日报》上;二是更正公告的时间“1月13日”,拍卖
    2023-06-08
    488人看过
  • 《拍卖规定》对强制拍卖的制约
    《拍卖规定》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强制拍卖过程中,在是否进行强制拍卖、是否进行财产评估、如何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等重大事项上的优先选择权,在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程序构建上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制度设计者从程序的角度弱化执行程序中的职权主义色彩,引入当事人主义的理念,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在涉及他们重大利益问题上的选择权或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是不完整的,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后,要经执行法院审查确定,笔者认为执行法院的审查确定应当是形式意义的,着重于《拍卖规定》第三、四条的评估拍卖机构的相应资质。对强制拍卖或是强制变卖、是否评估、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这些强制拍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往的有关拍卖的规则并没有赋予当事人这种选择权或决定权。二是有利于保障执行程序的公开。让双方当事人、其他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对事关他们利益的重大问题或关键环节行使
    2023-06-08
    220人看过
  • 法律法规(来自拍卖法)
    1.拍卖标的的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2.拍卖人的规定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023-06-14
    58人看过
  • 拍卖公告的下达日期法律有规定吗
    一、拍卖公告的下达日期法律有规定吗《拍卖法》将拍卖活动的公告期规定为七天,则在这七天内的任意时间社会公众都是可以获知该信息的。二、拍卖公告应载明的事项有哪些《拍卖法》第四十六条作了如下规定:拍实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拍卖的时间、地点;②拍卖标的;③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④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⑤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其中拍卖的时间、地点要使人们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拍卖某种物品,以引起人们的注意,确定是否参与竞卖;拍卖标的要说明委托人与拍卖物品的关系及相关权利;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要使竞买者能及参观拍卖物品,以使其最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和拟出的价格;参与竞买应办理的手续提示参与竞买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以便其合法地参与竞拍,避免因手续不全丧失竞拍的机会或拍定后拖延成交时间;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包括拍卖人认为需要竞买人知道的其他各种内容。三、拍卖公告的发布渠道有哪些《拍卖
    2023-06-08
    89人看过
  • 拍卖标的怎样确定?拍卖标的底价是怎么确定的
    拍卖标的怎样确定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政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拍卖标的底价的确定方法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预定拍卖底价,是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在拍卖开始之前,就拍卖标的物估定的最低价格,以此作为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预定底价一
    2023-06-11
    317人看过
  • 强制拍卖中拍卖人的法律地位
    强制拍卖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公权力,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根据,在执行机构的主持下,遵循一套特殊的程序所实施的强制性变价活动。强制拍卖这一执行措施在50年代即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审判和执行的文件中,当时法院可以委托拍卖行拍卖,亦可自行拍卖。1958年随着拍卖行在中国大陆的消失,法院的强制拍卖也逐渐销声匿迹。到1982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民诉法典《民事诉讼法(试行)》时,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变价方式也仅有变卖一种,而拍卖踪迹全无,因而该法典对强制拍卖未予规定。但法院的审判实践,尤其是海事诉讼迫切需要拍卖这种兼具公开性、透明度、竞争性和国际化的变价方式,于是最高法院1987年8月下发的《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中对变卖作了扩张性解释,认为民诉法上的变卖涵盖了对扣押船舶的拍卖。而此时,拍卖业在中国大陆开始复苏,全国各大、中城市相继成立了专业拍卖行,人民法院开始利用这一形式
    2023-06-08
    236人看过
  • 法院拍卖房产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院拍卖房产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拍卖房产可以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
    2024-01-09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执行费用
    相关咨询
    • 法院的流拍全款拍卖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如果两次拍卖失败,就属于流拍,两次拍卖失败后,就不再走拍卖程序,法院可以把拍卖标的物直接卖给有意购买者。价格由法院与卖家协商确定。
    • 确定拍卖标的的方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3
      拍卖标的必须是委托人拥有或依法可以处置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1.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 对于需要经过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委托拍卖的是文物,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部门依法鉴定并许可。 3.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用于充抵税款或罚款的物品以及其他物品,如果需要拍卖,应由财物所在地省、自治
    • 法院拍卖房拍卖费的收费标准国家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0
      2004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变卖财产的司法解释,对拍卖机构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分段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下称《拍卖法》)相比,该司法解释对拍卖佣金的收取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可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而最高司法解释则直接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
    • 法律对司法拍卖业务二次流拍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6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
    • 抵押拍卖款超出债务的部分归,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3
      抵押拍卖超出债务的部分应当属于抵押人,法律规定抵押财产进行拍卖之后所得的价款超出清偿的债务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部分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