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公务员能否承包土地,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10:11 315 人看过

一、退休后公务员能否承包土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二、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1、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其他方式承包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的,而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希望大家明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
    一、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如果当事人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况且尚在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内,应当实行增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
    2023-05-06
    1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的不同方式
    土地的承包首先需要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土地承包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承包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有几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
    2023-07-07
    451人看过
  • 承包村长不承包土地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吗
    承包方长期不耕种土地,发包方一般无权收回土地。但如果其所承包地的是耕地,并且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发包方就可终止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耕地,之后再进行统一安排。一、耕地能继承吗耕地不能继承。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承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看有失公平。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享有承包继承权,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二、发包方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发包方可享有的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
    2023-03-29
    479人看过
  • 拿着退休金还有土地承包地吗
    一、拿着退休金还有土地承包地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一)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是否享受退休待遇无关,只与户口是否为本村农业户口有关。二、承包地建蔬菜大棚违法吗在承包地里面盖温室大棚,那就算是设施农用地了,设施农用地不管占用耕地还是非耕地,原则上都必须以办
    2023-05-06
    121人看过
  • 土地承包谁属于承包方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但是自合同生效时取得,无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人,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了较长的承包期限,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尽管《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3-03-28
    16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
    一、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可在承包地里建设用于农业生产、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非永久性简易大棚。非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免手续:温室大棚建设所在地有没有在村属规划区内,用于种蔬菜的温室大棚属于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十亩以下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后,免审批,不需任何手续,即可开始搭建。如果要建规模化温室大棚,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超过10亩属于规模化温室大棚,符合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条件的需申报温室大棚建设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二、大棚会被拆除的情形(一)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特别是别墅、庄园、农家院等设施;(二)土地承包期到期以后,常年闲置的大棚房;(三)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四)修建完成后,导致土地损坏的大棚房。三、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发包方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
    2023-05-06
    220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每一位村集体成员的权利,而村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承包是有期限的。1、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2、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3、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4、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应注意哪几个方面?(1)在农村承包
    2023-05-05
    294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以土地承包方式确权?
    将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意,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想要确权,会比较麻烦一点,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登记颁证。而且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目前是暂时不予登记颁证的。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2023-08-04
    435人看过
  • 土地发包方违反协议承包土地
    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
    2023-07-14
    41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是否可以调整土地
    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实施。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承包期内,
    2023-04-30
    366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方式
    第五十三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十四条专业大户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合理收取流转费,而接转土地的大户不断扩大耕作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第五十五条村集体统一经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统一经营,年终所创收益按土地权益分配到承包方。第五十六条合作社专业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其统一组织生产资料购进、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承包方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年终按交易量实现利润返还,并按土地股份分红。第五十七条企业自主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而后由发包方统一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由其自主经营,发包方收取租金,全额返还到相关承包方。第五十八条村企联合经营。承包方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发包方,发包方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年终将股权收益按股兑现到承
    2023-08-17
    1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一、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
    2023-03-09
    209人看过
  • 家庭土地承包和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
    家庭承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共享的原则,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与家庭承包相比,其他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和养殖水面承包给其成员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利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家庭承包与其他承包方式的区别如下:首先,承包人不同。家庭承包人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其他方式的承包人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民,也可以是经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第二,缔约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其他承包方式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四荒”和果园、蚕场、养殖水面等零星土地。三是土地承包的原则不同。家庭承包的基本原则是公平,集体组织中人人有份。其他形式的合同并不是每个人的平均合同。承包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四,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家庭
    2023-05-08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工人能否承包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你户藉在农村,有承包士地,也在征用之列,可以享受待遇,户口不在农村不享受,建议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 土地承包方有哪些资格?土地承包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
    • 承包的范围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4
      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的方式有: (一)创设取得,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二)移转取得,受让人与承包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哪些属于其土地承包共有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不是个人。 比如,你家有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以你名义签署承包合同,你是承包人,你老婆孩子就是承包共有人。
    • 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哪些人员享有土地承包权的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六条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下列人员享有土地承包权: (一)原始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未迁出,且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或者其直系后代; (二)因结婚、离婚由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及子女,以及因合法收养关系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三)根据国家移民政策,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四)符合(一)、(二)、(三)项条件的现役义务兵、初级士官、户籍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