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一种犯罪惩罚方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6:45:24 423 人看过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特殊制度,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问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答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期间被行政处罚

在缓刑期间被行政处罚,如果有这以行为会有什么后果,我国刑法中关于缓刑的法条中有着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经济犯罪是否还有死刑这一惩罚方式?
    有。根据刑法分则,在经济类犯罪中还保留死刑罪名的有七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经济犯罪有死刑吗一、经济犯罪有死刑吗1、经济犯罪有死刑。具体情况如下:(1)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
    2023-07-03
    351人看过
  • 缓刑是否属于刑事惩罚的一种?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2023-07-02
    63人看过
  • 犯爆炸罪的刑事惩罚方式
    犯爆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放射性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爆炸罪既遂怎么处罚?爆炸罪既遂的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既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爆炸罪是指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023-07-04
    375人看过
  • 死刑是否是毒品犯罪的惩罚方式?
    行为人构成毒品犯罪的,无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下列犯罪行为之一的,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的;2、毒品犯罪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毒品犯罪的;4、暴力抗检抗捕情节严重的;5、参加国际贩毒活动的。刑罚中是包括死刑的。毒品犯罪何时可不判死刑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亦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
    2023-07-01
    487人看过
  • 涉毒犯罪的种类和惩罚方式总结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罪人一般需要承担的刑责有哪些涉毒的犯罪分子应承担的刑责可能是: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等。持有运送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罪刑根据毒品数量重量而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7-06
    90人看过
  • 刑事犯罪的惩罚方式有哪些
    刑事犯罪主刑的种类有:(1)控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控制是不拘留罪犯,但限制他们的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工作或者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期限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间不得超过3年。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事犯罪的种类有哪些刑事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他犯罪。《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7-0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惩罚犯罪的刑罚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的种类又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有缓刑再犯罪是一种累犯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缓刑期间再犯罪是不会构成累犯的。缓刑期间,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犯新罪的,只能两个罪合并处理,因为第一个罪还没有执行。
    • 一般偷税有几种惩罚方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07
      对于偷税行为的处罚方式,主要是进行罚款缴纳滞纳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图形或者是拘役,最高可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处以罚金。因此具体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
    • 缓刑是一种刑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
    • 惩罚犯罪的种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6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的种类又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