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仅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并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需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则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公司若需进行搬迁和拆迁,则需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商品房销售前房产税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房产税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前房产税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税预缴登记,并领取《商品房预缴房产税申报表》。
2. 其次,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和当地房产税率,计算出应预缴的房产税金额。
3. 最后,将预缴的房产税金额按照预缴期限内应纳税额的3%至5%比例,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销售前房产税的预缴,应按照当地房产税率进行计算。另外,对于非住宅用房,还需要额外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适用于经营性房屋。在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需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特点包括: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于商品房销售前的房产税预缴,应按照当地房产税率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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