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建公路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00:46 331 人看过

一、政府征收土地建公路怎么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被6篇案例引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被6篇案例引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耕地与房屋用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我国对这些赔偿的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同时,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省份的征地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征地工作开展之前,当地政府都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公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协议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政府对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不公
    如何处理政府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不公,征地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赔偿协议有关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行政拘留、临时拘留等行政处罚扣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处以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三)拒不申请行政许可,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2023-05-02
    260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 不征税收入
    不一定,政府补贴收入不一定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政府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一、企业收房屋拆迁款要上税吗土地征收补偿金不征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得到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计划购买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其他固定资产,或者审查时没有重置或改良报告书的,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纳入应税所得税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另外土地增值税可以依法免缴。二、拆迁企业取得房屋要交税吗拆迁企业所取得的房屋是要交税的,只要我国的企业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所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中,根据企业的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确认:1、因政府城市
    2023-02-28
    380人看过
  • 建高速公路征收房子怎么赔偿
    一、建高速公路征收房子怎么赔偿修高速路占了房屋按照房屋价值确定赔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
    2023-06-15
    411人看过
  • 承包土地遇政府征收怎么办?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3.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
    2023-04-16
    226人看过
  • 汝州政府怎样征收土地的
    一、汝州政府怎样征收土地的?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
    2023-06-03
    215人看过
  •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
    一、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规定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建设高速公路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征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农民公示。依照前款规定应当支付给农民的费用,项目法人应当在土地丈量后及时缴纳给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高速公路开始施工前支付给农民。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依照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二、不动产物权在什么情况下要依法登记1、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2023-04-03
    110人看过
  • 政府批准了土地征收赔偿和安置方案
    被征收人在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一定要在公告期满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如果什么事情都不做,而不交出土地,原则来说,政府是可以在催告后申请法院进行强制征收的。十一、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是什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
    2023-07-02
    460人看过
  • 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
    一、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二、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4-16
    468人看过
  • 即墨市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即墨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序号位置(镇办)范围(村庄)权属用途1潮海街道办事处东塔子夼村集体住宅2潮海街道办事处西塔子夼村、河东杨头村、河北杨头村、黄家山村集体公益3潮海街道办事处西九六夼村集体公益4潮海街道办事处张家烟霞村集体道路5潮海街道办事处东关村集体道路6潮海街道办事处宅子头村集体商业7潮海街道办事处黄家山村、西塔子夼村集体科教8通济街道办事处黄家埠南村集体工业9通济街道办事处郭庄三村集体工业10通济街道办事处于家庄村集体工业11通济街道办事处北龙湾村、郭庄二村集体工业12通济街道办事处郭庄三村集体工业13通济街道办事处郭庄三村、郭庄四村、郭庄五村集体工业14通济街道办事处陈家河村、下泊村、兰家庄村集体道路15通济
    2023-06-03
    317人看过
  • 政府修建公园征地补偿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
    2023-03-01
    227人看过
  • 土地政府征收未批先占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反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未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或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不按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手续批准占有土地的,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许可,使用的土地必须回收,当事人拒绝归还的,非法占有土地论处。非法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造成当事人损失,按法律应承担赔偿责任。第79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80条依法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绝提交土地的,暂时使用土地到期拒绝返还的,或者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
    2023-08-05
    218人看过
  • 征用土地政府公告
    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用土地程序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
    2023-07-03
    421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可以不公布吗
    1、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需要公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2、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一、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
    2023-03-16
    158人看过
  • 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吗
    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不一定需要获得政府批准,诸如征收以下土地则需要获得国务院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一、征地单位征地之前征地之前需要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吗?征地单位征地之前征地之前需要公告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
    2023-02-26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协议是指政府或征地部门与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达成的书面协议,就土地征收的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方案等事项进行约定。 征地补偿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需要被征地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协... 更多>

    #征地补偿协议
    相关咨询
    • 扩建公路土地征收赔偿政策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征收的是农用耕地,那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政府征收土地建邮局后割地赔偿土地能建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这位朋友,政府征收应当办理征地审批并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律师到你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补偿是否合理应当建立征收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建议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房屋、经营
    • 政府补偿的土地,乡政府征收怎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9
      市、县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政府修建省二级公路征收农村土地,栽种树苗应怎么培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7
      土地继续承包,您父母祖父母的土地由您们兄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房产没有遗嘱,由你们兄弟继承。建议协商解决。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
    • 征收土地,政府出了违建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7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