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的优先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11:32 379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在进行房子的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房子的分割判决如果有房产证的住房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归属,就按离婚协议执行,如果没有明确写明,一般会给产权证上谁的名字,再由该方补偿另一方,但如果是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对于这种婚前财产,则是归属于谁就判决给谁。

夫妻离婚孩子优先判给谁?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孩子是会优先判给生活条件较好的一方来抚养孩子的,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的,但如果是这个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的话,离婚是会优先判给女方的。

(一)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二)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保全财产分配时有无优先权?
    一、保全财产分配时有无优先权起诉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在执行时没有优先分配权。只有办理抵押、担保的才有优先分配权。《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二、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三、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
    2023-05-31
    184人看过
  • 优先股有剩余财产分配权吗
    一、优先股有剩余财产分配权吗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享有优先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同时,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不过,这并不代表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况下具有表决权。二、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三、优先股主要特征(一)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确的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
    2023-06-06
    52人看过
  • 留置权可以优先破产分配吗
    不可以。给你举《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此外,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诉讼的行为,叫做破产申报。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法的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2023-04-21
    345人看过
  • 保全财产分配时有无优先权
    起诉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在执行时没有优先分配权。只有办理抵押、担保的才有优先分配权。《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一、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二、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
    2023-02-26
    372人看过
  • 留置权可以优先破产分配吗
    留置权不可以优先破产分配。《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此外,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诉讼的行为,叫做破产申报。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法的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一、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
    2023-03-16
    370人看过
  • 保全财产分配时有无优先权?
    一、保全财产分配时有无优先权起诉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在执行时没有优先分配权。只有办理抵押、担保的才有优先分配权。《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二、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三、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
    2023-05-31
    5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先离婚还是先分配房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8
      只有先离婚才能再分割房产,姑且不论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的,根本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除非其中一方做出了一些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不过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的,诉讼请求当中应该包括请求离婚并且分割房产。
    • 房产继承权配偶优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般没有,除非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允许配偶优先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 剩余财产的优先分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9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 财产优先分配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件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目标物没有保证物权的,按执行法院执行措施的顺序偿还。多个债权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则根据股权和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的偿还。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各担保物权成立的顺序偿还。生效法律文件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