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带二岁儿子离婚了怎么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0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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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离婚诉讼案件中未满二岁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将其交由母亲进行直接监护及抚养。
针对本文所探讨的案件,由于涉及到女孩所生之子年仅不足两岁,因此在处理离婚事件过程中,法院需严格遵循上述原则,作出令新生儿由母亲负责养育的判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司法程序中,法官还将综合衡量诸如父亲实际的抚养实力以及母亲抚养环境的适当性等多种因素。
若存在任何异常情况,对当事人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与全面评估也许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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