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法律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9:00:09 86 人看过

公务员法第第一百零三条,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本条是对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而对公务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目录】

一、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一、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二、“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的范围

【正文】

一、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1、规定机关就其错误的人事处理向公务员承担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机关不仅要在公共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在机关内部的公务员管理中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依法办事。本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规定机关因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公务员承担法律责任,正是依法管理原则的体现,也是机关实行以人为本和有错必纠原则的体现。

2、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既负有法定的义务,也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民,也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监督,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同时也要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

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是指公务员主管机关或者公务员所在机关针对特定公务员个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决定。具体的人事处理对其他公务员不产生影响。除具体的人事处理外,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还有一类属于非具体的人事处理,例如在机构改革中,政府决定撤并某类机构,这种撤并决定涉及机构中的人员的职位与人事关系的变动,也属于一种人事处理决定,但它是针对不特定人员的人事处理,一般是由机关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的,属于行政法上的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的人事处理范围涉及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录用、考核、职务的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等等。机关的人事处理,根据对公务员是否有利为标准,可以分为授益性和不利的人事处理。录用、奖励、职务晋升的决定等,均属于授益性的人事处理。辞退、处分等属于不利的人事处理。一些人事处理是属于授益性的,还是属于不利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机关作出的交流决定,如果符合公务员的个人意愿,对该公务员来说是授益性的,否则则为不利的人事处理。

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未将机关内部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因此,一项具体人事处理是否错误,是由公务员主管机关或者作出具体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来认定。一般来说,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即为违法的人事处理,包括: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主体资格不合法,或者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超越权限,或者人事处理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人事处理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有时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与违法的具体人事处理并不完全等同。有些违法的人事处理,在形式上或者主体上有瑕疵,但经过补正后其效力不受影响,作出决定的机关无须撤销该决定,而只需承担补正的责任。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则是给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带来实质影响,并且应当是予以撤销的决定。

三、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

机关对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首先应当予以纠正。本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处理机关应当就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划分,行政责任分为:1.行为责任,包括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履行职务或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2.精神责任,包括通过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罚款;

4、人身责任,例如行政拘留。

根据本法的规定,机关对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以及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给予赔偿。赔礼道歉适用于行为人因主观上的过错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有时也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

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标准,本法未作明确规定。1994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赔偿法,该法规定国家对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予以赔偿。但该法对公务员管理行为造成的损害能否请求行政赔偿,未作明确规定。对公务员能否依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存在争论。一种意见主张,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行为违法,侵犯公务员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并造成实际损害的,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理由是,第一,任何纠纷都有必要用特定的手段加以解决,而公务员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争议可通过内部管理程序解决,而公务员管理行为引起的赔偿纠纷没有有效的内部解决制度,因而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第二,按照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凡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无论是外部行为,还是内部行为,只要是违法侵权造成损害的,都可以请求行政赔偿。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公务员的管理属于机关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法院不能对机关作作出的人事处理进行裁决,因此.也就难以就行政赔偿请求予以认定。从目前情况,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的标准、程序等,仍适用机关内部的规定与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非无线连带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法人对公司的事务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债权人的债务。一、公司法人和股东法律责任1、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2、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
    2023-03-12
    133人看过
  • 公司暴力裁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应负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
    2023-04-17
    8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股东与公司债务共同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什么是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2023-03-28
    336人看过
  • 出纳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1)管理库存现金。掌握每天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送缴银行。如发生超库存罚款时,如因出纳未及时将超额现金存入银行造成的,由出纳人员负责。(2)不准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从银行套取现金支出。也不准转账支票向职工支付奖金、奖品的办法,逃避现金管理的监督。(3)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贪污挪用现金。(4)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出纳人员开出空头支票发生的罚款,由出纳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5)出纳人员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6)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多头开户,逃避经济监督。2.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1)根据会计审核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经出纳人员复核后,才能办理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复核主要
    2023-04-02
    153人看过
  • 辱骂公职人员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对方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对方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通信录被盗取遭到威胁怎么办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一意孤行,严重影响到你的生活、工作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有侮辱、诽谤等情形,并且给你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可能涉嫌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此罪属于自诉案件,除给你造成重伤等严重损害情形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以外,应由你自行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二、侮辱他人的处罚是什么侮辱他人的处罚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1、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是一般辱骂行为,则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2023-03-02
    172人看过
  • 法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人不承担责任,但在民商活动的过程中,若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3、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一、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有如下法律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不同场合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例如,在代表企业的情况下,其个人签名会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企业破产并承担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将受到今后再次经营企业的诸多限制;企业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身可能受到限制,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受到刑事处分等;2、如果法人没有成立缺陷,其损失责任应由法人自行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除非法定代表人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调查程度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分;3、个人独资法人只要能区分法人财产和个
    2023-02-18
    39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非公务员后还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保释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不等于不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公务员挪用公款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3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0
      1、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 医务人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2
      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为新增内容。
    • 公司债务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2
      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债务不负责任,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重过失造成的,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