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优先考虑哪些员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43:11 427 人看过

1、企业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需要裁员时,用人单位可以适当裁减员工,提高效率。但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以经营严重困难为借口擅自裁减职工,造成严重社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整顿的;(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三)企业因生产变化,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四)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其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在裁员人数方面,规定用人单位裁员人数在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

以防止随意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考虑下列人员:

1

2

3。家庭中没有其他职工,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未成年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性裁员相关文章
  • 出现“经济性裁员”情况,优先裁掉试用期的新员工合法吗
    合法。1、在经济性裁员中有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保留在职时间长的员工,因为试用期员工对公司业务还不熟悉,同时年限较短,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较少,那么会成为裁员对象的首选。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
    2023-11-28
    365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比例一般是多少?经济性裁员范围有哪些?
    在公司经济周转缓慢或者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改善目前的经营状况,维持公司的发展,会辞退一部分劳动者,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这种经济性裁员会给员工带来很大的伤害,让部分员工下岗,因此法律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比例。一、经济性裁员含义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由于'经济裁员"也必然要影响职工生活,增加社会失业率,因此,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监督检查裁员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允许裁员的范围,是否遵守
    2023-04-22
    274人看过
  • 辞退员工前,公司会优先考虑给员工带薪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辞退员工提前多少天通知在三十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又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等,都是可以解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2023-07-07
    224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是什么意思,经济性裁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位直接面对的是市场竞争,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使企业保持一定的活力,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方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体制。注意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一、什么人不能被裁员那裁员优先留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能被裁员的劳动者:特殊岗位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观察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工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三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剩五年退休。优先留用的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无其他劳动者。二、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否要求赔偿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如下:1、无固定期
    2023-03-31
    380人看过
  • 经济裁员和经济性裁员有什么不同?
    1、经济性裁员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遭遇经营困难,另一种是企业产业升级导致机构调整。2、前者导致经济性裁员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免劳动部门需要取证调查或者员工需要寻求解释,用来安抚员工情绪。3、后者导致经济性裁员,则至关重要的就是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具体做法就是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员工赔偿工作。4、裁员时需要细心进行员工甄别,哪些员工可以留住,哪些需要赔偿解除劳动合同。5、向劳动局申报材料,寻求行政部门的支持。行政部门可能也参与到员工维稳的工作中,减少企业的疏导压力。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对于被裁减人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
    2023-05-19
    325人看过
  • 一般企业经济性裁员有哪些限制?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规定有哪些
    一、一般企业经济性裁员有哪些限制一次经济性裁减人员数量为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如果一次性裁减人员达不到这个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则不属于经济性裁员,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即:协商一致解除)第39条(即:过失性解除)或第40条(即:非过失性解除)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有观点认为,与《劳动法》对应条款比较,《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求,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上的,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人数不足10%的,则无须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即不需要履行向工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无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等程序性规定。我认为,从文义解释来看,《劳动合同法》第41条实际上是对经济性裁员做出的定义,人数和比例的规定应当是经济性裁员的前提条件,从条款的行文内
    2023-02-08
    232人看过
  • 企业如何优化裁员策略以实现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非经济性裁员如何补偿非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如下:1、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公司违法裁员,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8-11
    93人看过
  • 裁员和经济性裁员的区别
    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工会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监督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13
    410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主要有哪些?经济裁员程序怎么走?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关乎着我们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都有必要好好了解这个概念。虽然企业在遇到经济危机的时候是可以采用经济性裁员来维持自己的竞争力,但是企业也不可随意的使用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法律上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所发生所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裁员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裁减
    2023-04-22
    111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时单位放哪些人?
    一、经济性裁员时单位放哪些人?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四)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二、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应该优先留用哪些人员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三、哪些情形可以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
    2022-06-15
    282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法”术
    减员增效,这是国企时代最为响亮的一个口号。通过这个口号的实施,我们也看到了中国经济在时光的推进中,所取得的一个又一个的进步。但进入2008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步伐趋缓,美国次贷危机横扫全球经济走势,减员增效,这个曾经有着国企印记的口号已经开始响彻在全球的企业界中。无论是大到世界工业巨头的西门子、摩托罗拉,还是小到毫无知名度、偏安一隅的私营企业,减员似乎都是无奈而又不约而同的选择。然而,减员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诸多明确性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又应该如何使用好减员这面大旗呢?在法律方面,我们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解雇和经济性都是指企业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从二者之间的形式与结果来看,解雇和经济性裁员都是指企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国家仍在法律与法规方面,对经济性裁员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评判或称鉴定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是这样规定:有下
    2023-06-10
    486人看过
  • 遭遇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员工能得到哪些补偿
    一、遭遇经济性裁员的员工能得到哪些赔偿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功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员。二、经济补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2023-04-29
    364人看过
  • 法律对经济性裁员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二、法律对经济性裁员规定有哪些经济裁员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三、经济性裁员的基本程序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
    2023-02-23
    341人看过
  •  法定裁员的经济性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话,就需要进行重整。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严重困难,或者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自身的经营方式有所调整,而在变更了劳动合同之后,还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也可以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话,就需要进行重整。2、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严重困难的。3、用人单位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自身的经营方式有所调整,而在变更了劳动合同之后,还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破 产 法 》 , 哪 些 情 况 下 用 人 单 位 需 要 进 行 重 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情况包括: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2. 债务人亏损严重,缺乏清偿能力;3. 债务人与债权人存在纠纷
    2023-09-11
    359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经济性裁员
    相关咨询
    • 公司裁员期间考虑到优先留用的员工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0
      公司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安排什么人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企业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劳动者?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经济性裁员时要优先留用以下几类劳动者: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说明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心越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
    • 怎样认定对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员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疫情期间员工考虑续聘可否先裁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3
      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裁员,但公司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意见后,裁员计划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一)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二)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经营模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