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04:43:14 472 人看过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意思?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三、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方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附带民事赔偿项目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2024-05-05
    3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类型,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行政权不断扩张,越来越多地介入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之中,越来讼越频繁地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进行直接调整。相应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越来越多出现在行政诉讼当中。对于当前行政诉讼中遇到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的状况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仅是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在实践中做法也是多种多样.这样的结果是不仅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而且还在实务中让承办这类行政案件的法官无所适从。要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破解在行政诉讼制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这类难题,就应当在体制上大胆创新,对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必要的变革。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的如何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题,应当建立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1、关于行政裁决引发的诉讼行政裁
    2023-06-11
    91人看过
  • 重婚罪有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重婚罪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根据我国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各个规定是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提起重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还有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即始于立案,终于一审判决之前,被害人,被害人无法起诉的则
    2023-03-11
    30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二、刑事附带民事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应当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
    2023-04-30
    308人看过
  • 研究刑事附带民事和民事赔偿的差异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被打重伤二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被打成重伤二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重伤二级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和必然的物质损失。还需要看你的伤势情况,造成的损失是多少,要看对方的赔偿能力,有无家属朋友能够在外面进行赔偿。最高法院《附带民诉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
    2023-07-04
    217人看过
  • 故意伤人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造成残疾的,标准是医疗费按照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者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4-17
    2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提出?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提出?1、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2、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
    2024-01-28
    302人看过
  • 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流程
    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是指诉讼过程中,在处理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将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问题进行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流程是需要宣读起诉状、听取答辩意见、发表意见等等。一、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是什么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流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流程: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2.听取被告人
    2022-06-16
    4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
    受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第8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条件如下(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
    2023-08-05
    40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网友咨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中,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律师解答: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现行法律对此持否定态度。《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只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更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作否定的回答。因此,刑事案件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六)将护
    2021-12-07
    5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不赔偿会怎样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对方当事人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一般会采取扣押、冻结、查封当事人财产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抵扣赔偿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5-01
    45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力偿可以减刑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力偿可以减刑吗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补偿与随后的民事诉讼问题,有如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首先,在遭受刑事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人身、财产等损害后,进行民事索赔显然是合理合法的权益维护方式。一旦已经得到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实施方所提供的经济赔偿,则不可再另行主张进行民间诉讼。这是基于法律对于实体权利的公平公平以及执行效率的考量。其次,已获赔付意味着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或者调解协议已经顺利履行完毕。就不能再就同一事项再行提起诉讼,这样既维护了法律在民事权利领域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符合民众对法制规范性的基本期待。最后,若对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交申诉意见。而对于已过上诉期限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依法申请再审流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
    2024-04-06
    20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形式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可以分为几种形式: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要包括: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需要注意的是:在
    2023-06-24
    47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伤残怎么进行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物质损失,不支持死亡及伤残赔偿费。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伤残赔偿金最新时间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分为十级,每一级标准不同。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工人一只眼瞎了私了赔多少工人一只眼睛瞎了私了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受伤情况以及治疗费而定。侵害他人造成人
    2023-04-07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附带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4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而未规定刑罚执行时效。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之规定,我国的刑事追诉时效分为五种不同情况,即:(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
    • 附带民事刑事怎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1、刑事案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费用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可以提出索赔的相关要求。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 刑事附带民事法院中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9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会支持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是什么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的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一般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