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1:21:55 325 人看过

一、劳务关系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关系的终止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劳务关系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务关系的终止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进行经济补偿的,首先,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付经济补偿吗

(一)双倍赔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需要明确的是,劳务关系解除后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合作关系的,则肯定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不需要单独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事实劳动关系有没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事实劳动关系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而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没有签劳动合同没签保险条款怎么赔偿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单位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且向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法吗违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期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
    2023-03-25
    106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小汪在我市一家钟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四月初突然接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公司负责人口头告知他,单位没有岗位了。单位很快就将小汪的保险补交到4月12日,并转出,同时将此前工资发放到小汪手中。小汪要求经济补偿被拒绝。小汪经咨询张成林律师得到自己应该获得补偿。及时咨询律师,签字后划死一场虚惊原来,小汪早在2002年8月就与这家钟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工作内容是销售钟表,由于小汪出色的表现,在200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小续签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备注栏中双方签字将合同续至2005年12月31日。然而合同到期后,小汪仍就上班,单位仍就给小汪开资,没想到今年四月初单位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日期却是2006年3月3日,小汪签了字,但在签名下的年月日却空着,没有写其实际收到时间4月3日。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单位财务部门让
    2023-04-22
    371人看过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吗?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的赔偿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2023-07-08
    449人看过
  • 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的情形: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
    2023-03-20
    463人看过
  • 如何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3、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4、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6、对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3-28
    3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劳动者能否得到离职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不应支付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2023-06-02
    15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与保险的关系如何?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目的,是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如果用人单位主观上存在恶意而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应是法律规制的对象,用人单位不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赔偿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等损失。不缴纳保险费补贴违法吗不缴纳保险费补贴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因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延期缴纳或者减免。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
    2023-07-11
    129人看过
  • 保险缴纳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目的,是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如果用人单位主观上存在恶意而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应是法律规制的对象,用人单位不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赔偿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等损失。不缴纳保险费补贴违法吗不缴纳保险费补贴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因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延期缴纳或者减免。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
    2023-07-11
    330人看过
  • 雇佣关系拖欠工资有经济补偿吗
    一、雇佣关系拖欠工资有经济补偿吗?有经济补偿,雇工被拖欠工资,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其仍逾期不付的,单位要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而不是给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追讨薪资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
    2023-12-12
    373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造成了损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2024-04-23
    60人看过
  • 单位何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补偿经济补偿金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2023-06-28
    29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没解除可以裁决经济补偿吗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经济补偿怎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
    2023-03-25
    13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几种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办理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是离职状态,不需要再次离职。并且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不要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4
    2023-03-18
    457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否涉及经济补偿,劳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是否涉及经济补偿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关系没有太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
    2024-01-10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有劳务关糸怎么要求经济补偿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若你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则劳动法律一般不认可你与新单位能建立普通劳动关系,只能是民事劳务关系,因为我国劳动就业岗位不足,劳动法律不鼓励一个人占用更多的劳动就业岗位,劳动法律一般只允许非全日制工拥有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但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可随时被辞退且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律不调整民事劳务关系,解除民事劳务关系是否获得补偿只能看合同事先的约定,但既然你们没订合同,估计索赔依据也不足。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者以下列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
    • 解除劳务合同了,劳务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需要含税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
    • 有关于经济补偿金补贴计算入经济补偿金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4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 劳务关系辞退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20
      按法律规定,用工单位(酒店)退回你后,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给你安排其他工作。这个工作,应与你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上的岗位一致,且待遇应该是相当。这就看你之前合同上签的岗位和工资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