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每年填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4 14:59:28 494 人看过

一、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每年填写吗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具体来说,这项政策要求纳税人每年均需进行报税,以便将应纳税所得额(incometaxallowance)计算出来。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应纳税所得额为(当前月份的收入总额减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起征点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后,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换句话说,就是您的工资总额先减去五险一金费用与法定的5000元免税额,接着还要扣除其他相关费用,最后才能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然而,具体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还需根据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和社保缴纳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些项目地区不同,扣除标准也不同。具体如下:

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

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

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

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每年填写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n(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n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n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n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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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8日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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