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代理小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1:16:15 444 人看过

合同中的代理,是泛指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代理关系,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合同中的代理是经济发展与市场扩大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全球化的趋势下,订立合同的双方不可能都仅仅局限于一地,更多的情况是异地的买卖双方甚至异国的买卖双方。经济活动的频繁与复杂使当事人不可能对各种形式合同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全部掌握,跨地区,跨国家的商品交易是合同当事人无论从时间还是从精力上都没可能事事亲为。比如,某商人准备在2003年11月8日去甲国洽谈业务,此时乙国,丙国的几家公司派人来订货,若由该商人亲自完成每一项业务谈判与合同的签订,就会发生时间的冲突。借助于代理制度,由代理人代表该商人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就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完成不同的交易,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交易成本,也不会影响到本人的信誉,可以一举夺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顾问代理合同有什么内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资格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提交订
    2023-06-14
    487人看过
  •  无权代理合同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知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已终止, 但他们仍然代表他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合同。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事后其行为如果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其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后果依然由行为人承受。一种情况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但他们仍然代表他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合同。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事后其行为如果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其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后果依然由行为人承受。 什 么 是 无 权 代 理 合 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因此,无权代理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无论代理权是否存在或是否终止,
    2023-09-21
    198人看过
  • 产品合格证小知识
    一、产品合格证的内容以电子产品为例,产品合格证除包括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等内容外还应有下列内容。(1)执行产品标准号。(2)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3)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二、产品合格证的效力《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及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是哪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3种: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
    2023-06-27
    491人看过
  • 企业合并中知识产权的处理
    1、如何处理公司合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第二,知识产权侵权要件。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是必要的2.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不再是必要的构成要件,这是知识产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的区别之一。这是民事侵权一般理论中民事侵权的必要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需要损害后果,只有当知识产权侵权造成损害后果时才需要确定侵权人的责任大小,因果关系的认定是有意义的
    2023-05-07
    294人看过
  • 保险小知识: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可恢复
    什么是续期保险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会受什么影响?大多数长期保险会提供分期缴纳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其中,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未按时缴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在宽限期后,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单已经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如果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了,是否可以恢复?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作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果发生了保险
    2023-06-09
    479人看过
  • 小时工签劳动合同要知道哪些知识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由于非全日制用工时期短、双方权利义务相对简单等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订立口头协议。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内容由双方协调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和结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谓“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意见》有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
    2023-04-29
    67人看过
  • 合同中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
    2023-07-08
    1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小常识有哪些
    一、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二、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023-05-03
    392人看过
  • 单景元律师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小知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月未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补签,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书面合同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签书面合同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3、如果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2023-04-27
    86人看过
  • 税务代理基本知识
    什么是税务代理?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注册税务师如何确立税务代理关系?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按照有权机关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委托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据以实施代理行为。注册税务师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税务代理的执业范围: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
    2023-06-07
    413人看过
  •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相关知识
    (一)订金和定金的差别1、定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2、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2023-03-12
    202人看过
  • 公证小知识
    第三者
    公证公证是国家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的非诉讼活动。公证有以下法律特征:(1)公证是由国家专门司法证明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公证具有权威性、可靠性、广泛性和通用性,不受行业、国籍、职业、行政级别、地域的限制,因而有别于其他机关的证明。(2)公证证明的对象的是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3)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效力和普遍的法律约束力。公证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还是有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在办理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书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公证书经外事机关和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后,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4)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是预防
    2023-06-06
    243人看过
  • 法律小知识: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一、无效合同应当如何处理?(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
    2023-05-07
    197人看过
  • 知识产权代理的基本含义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内外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一、知识产权代理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专利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战略布局、专利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内容。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二、知识产权的代理人执行商标代理工作的代理人称为商标代理人,其他知识产权类别尚没有专门的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必须要通过国家资质认可,才可以代理专利事务,否则就称为黑代理。要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拿到资格证书后在专利代理事务所里实习一年,取得执业证书后即为专利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都是需要评资质代理法
    2023-04-05
    3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模板知识产权代理合同概述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1、代理项目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的如下事宜: 2、乙方义务。 5、费用及付款方式。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 侵犯知识产权的代理合同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侵犯知识产权的代理合同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
    • 如何代理代理知识产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9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内外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 1、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 2、代理人执行商标代理工作的代理人称为商标代理人,其他知识产权类别尚没有专门的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必须要通过国家资质认可,才可以代理专利事务,否则就称为黑代理。要取得专利代理人资
    • 知识产权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是哪些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合作范围 1、专利的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PCT申请等。2、专利权的维护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已取得的专利权,维持权利的有效性。3、专利的检索 对某一公司某一领域的产品的专利的检索、分析、并出具报告。 4、专利的分析 甲方可委托乙方就乙方代理过的申请案作评估分析,对已获得的专利权作有效分析,甲方可要求乙方对与甲方产品有关
    • 规范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1
      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这些工作非常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由业主、分包商及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的。建立这些文档与对这些文档进行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