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合伙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0:44 499 人看过

合伙合同的特点是: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签订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伙合同纠纷的诉讼有什么特点

1、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开始的,当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向其他国

家机构提出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不是诉讼,不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构,它是通过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的。审判人员是国家权力机构任命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审判人员的权利,

但是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

3、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有权依法受理。

4、诉讼的程序比较严格、完整。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第一审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另外,还规定了撤诉、上诉、反诉等制度,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备的。

5、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该判决中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再

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对同一案件进行审理。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织织都要维护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负责地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判决,如果拒不协助执行或者阻碍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来保证裁判的实现.也是诉讼形式别于其他解决纠纷形式的一个显著的特点。

合伙合同纠纷一审时遗漏诉讼当事人,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合伙合同纠纷诉讼必须是由当事人发出请求,当事人不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诉讼。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构,其拥有严格、完整的诉讼程序,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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