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负债是否属于共同负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9:13:55 193 人看过

不一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父母离婚后一方欠债子女要偿还吗

父母离婚后一方欠债子女不要偿还,因为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也即子女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子女作为继承人就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母生前所负的债务。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对债务负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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