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判断中的开车受伤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14:12 239 人看过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开车受伤,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出差中眼部受伤算工伤吗

出差期间,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属于工伤。

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

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由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作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因工外出期间所面对的环境、状况相对陌生,遭遇伤害的可能性将更大,因工外出的,外出的整个期间都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受伤的情况能构成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工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年满六十周岁,特殊工种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特殊工种四十五周岁。因此,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属于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企业建立的不属劳动关系,在遭遇工伤事故时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是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可以认定已达退休年龄的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
    2023-04-05
    34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的特殊情况?
    该段内容讲述了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的特殊情形可以分为三类: 1) 一掌推搡或几拳击打头部或胸部导致被害人死亡后果时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 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 如果有多人随意殴打他人并导致被害人死亡, 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3) 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 如果致人死亡或造成重伤, 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的特殊情形,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当一掌推搡或者几拳击打头部或胸部,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时,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2.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如果有多人随意殴打他人并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3.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如果致人死亡或者造成重伤,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寻 衅 滋 事 罪 与 故 意 伤 害 罪 区 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和犯罪手段。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挑衅、辱骂、恐吓他人或者起哄、围观、起哄
    2023-09-01
    227人看过
  • 判断受伤是否符合工伤标准
    受伤属于工伤的情况是: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返聘后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已过退休年龄的高女士受聘于一家福利院,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之后,高女士与福利院为工伤待遇问题产生分歧。因协商未果,高女士诉诸法律。近日,崇明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高女士的大部分诉请。2001年7月,年过55岁的高女士经人介绍,到一家福利院从事护理工作。2007年7月28日,高女士在当班看护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右桡骨远端骨折。去年3月,高女士向有
    2023-07-06
    337人看过
  •  工伤事故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而工伤事故要件包括:发生在各类企业中的事故、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时在企业工作场所内。因此,只要符合以上要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
    2023-10-06
    144人看过
  • 骨折工伤:详细叙述受伤情况
    手指食指末节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决定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计算,在我国伤残鉴定等级分为一到十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进行伤残划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的,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骨折工伤认定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三)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
    2023-07-01
    100人看过
  •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工伤:(1)上下班合理路线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3)本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负主要责任是指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主责。负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申请材料有哪些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2023-08-14
    436人看过
  • 兼职受伤算工伤吗,兼职工伤怎么判断
    1、因为虽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但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不难看出,工伤认定的主体为劳动者,通常认为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自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4、安装假肢、矫形器
    2023-02-19
    411人看过
  • 工伤判定中的受伤时间标准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下班在宿舍受伤算工伤吗下班在宿舍受伤不算工伤。首先职工下班后在宿舍受伤,既不是工作时间,又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其次如果是由于公司宿舍安全设施不完备导致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先要求公司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
    2023-07-23
    119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专家怎么判断伤情?
    一、工伤鉴定专家怎么判断伤情?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
    2023-04-28
    237人看过
  • 申请工伤时效中断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申请工伤时效中断情形申请工伤时效中断情形如下:工伤认定被中止时效的情况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法律上规定,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二、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批下来工伤认定申请60天能批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提出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一、工伤认定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2023-06-26
    393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什么情况来判断
    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支持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支持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如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个月每个人每个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支持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次性死亡补贴标准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规定的待遇。一、出工伤事故的应该怎样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2023-06-24
    125人看过
  • 伤情判断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50DBA)进行,室内应限制非测听人员入内。言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行,用当地人发音,其言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音小于50DBA。2、鉴定方法(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映,来判断其听力损失。(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当地人)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树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确定其言语识别率。3、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耳部听力正常对于我们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当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耳朵,少做有可能对耳部听力产生威胁的事情。一旦耳朵听力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比照耳部听力伤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以便及早治疗。伤
    2023-07-07
    418人看过
  • 员工加班途中车祸受伤属工伤
    如果是在加班途中乘车受伤,将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出台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所规定的内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意见》明确,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意见》明确,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据悉,从今年起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该市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员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除了该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
    2023-06-10
    40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什么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下班途中受伤认为工伤情形是: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工伤申请表中受伤情况怎么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8
      申请人来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的受伤经过简述,就是受伤的经过的简单的叙述,一般包括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伤害部位及程度的基本情况等。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 职工上下班途中车祸受伤这种情况全是工伤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工伤认定什么情况下是中断时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开车撞人未受伤开车走了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你所提出的撞人未受伤开车走了的问题是以下解释,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