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规资委信息公开复议步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0:01:09 379 人看过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认为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九条规定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

2、依照规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

3、认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4、认为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公开的;

5、依照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申请更正,行政机关不予更正的;六是认为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违法收取费用的。以上列举的六种行为基本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作出公开或不予公开行政决定的,复议时效从行政机关以某种形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答复申请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申请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应当按照行政不作为来确定时效。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我国的《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复议的的范围、申请人的资格都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在申请人资格确定后,对于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只要是不属于那些政府的保密信息,都是可以向其公开的。政府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如果政府对相关信息不公开的,任何人或者组织有权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但涉及到保密的信息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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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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