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起诉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34:09 59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当然在法院的选择上也是有其要求的。其实对于发生之后的一个管辖地的问题我们再法律上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

在机动车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的纠纷事件中,一旦起诉到了法院,那么起诉人就要考虑下到底去哪个法院起诉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写道,此类的纠纷按照性质是属于侵权类型的纠纷案件,所以应该由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或者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这里的被告就等于是肇事人的住的地方)。此外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估损害赔偿的案件》的意见稿中也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简单的说就是可以由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的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

我们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类纠纷按照其性质应该属于侵权类纠纷

所以应该由侵权行为的地方或者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其中所说的侵权行为包括了实施的地点,和侵权的结果发生的地方两点。

另外,如果被告能够证明自己的所在地或经常住的地方的赔偿标准高于现在诉讼法院的标准,这里标准的计算其中包括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这里我们举个例子来简单说明一下,比如某月某日,甲方开车肇事撞了乙方的车辆,双方协商失败,乙方为了图方便最后选择了在自己的城市提出诉讼,但是呢甲方认为乙方的赔偿标准高出了自己城市的赔偿标准线,那么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赔偿标准按照甲方自己居住的法院规定标准来提出请求。

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诉讼:

(1)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问题提起诉讼,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的调解书、调解的终结书还有事故属于任何一方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材料等。然后人民法院才会受理。

(2)肇事人不是在与道路上的车辆或者是因为行人的关系引起纠纷而起诉的,那么人民法院也会受理。

(3)如果做出了临时紧急使用了不是个人的交通工具或预付了伤者医疗费等的决定,当事人因为这类情况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的。

(4)如果说案情比较简单,原因和发生的结果比较明显,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和情绪都比较稳定不大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固定采取简单的流程,比如处罚调解类型来解决处理,无需人民法院来受理等等。

因此,如何去选择管辖法院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双方的便利和利益,从而使得受害方更快的能够得到赔偿。以上就是对车辆起诉管辖权怎么确定的简单的介绍,我们从文章中不难看出一般来说发生交通纠纷事故了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来进行管理的。但是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原告也就是受害方权衡利弊之后最后做出判断和决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车辆自燃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车辆自燃管辖法院是哪里车辆自燃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二、车辆自燃车损险给赔吗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辆自然损失附加险。是否投保该附加险种,完全服从车主自身意愿,而不少车主没有投保该附加险种,以后再发生自燃事故就不能得到赔偿。因为,在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明确规定: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至于有些投保了该附加险的车主,发生机动车自燃事故后,却没有得到足额赔偿,根本原因在于该附加险种同样在列明式条款中明确规定,该附加险种的绝对免赔率为20%。换言之,就是只能得到损失金额80%的赔偿。这些内容已在保险合同中清楚载明,投保人只要认真阅读
    2023-06-16
    211人看过
  •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的关系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并行的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一般来说,如果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该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有效的,该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便排除了法院的管辖,包括法院的专属管辖,当事人必须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而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1条明确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
    2023-06-14
    482人看过
  • 起诉借款人如何确定管辖权
    按照《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针对民间借贷案件则存在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情形:若合同约定了由“联系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分三种情形:(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只能由约定管辖法院管辖;(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则案件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2023-06-13
    245人看过
  • 名誉权起诉的管辖地是哪里?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侵权损害赔偿能否在侵权地起诉侵权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023-06-27
    490人看过
  • 车辆违章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
    2023-08-11
    427人看过
  • 起诉案件时管辖权转移能撤诉吗
    提起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原告申请撤诉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管辖权异议上诉主体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前文已经述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
    2023-02-15
    494人看过
  • 审查起诉指定管辖
    审查起诉环节是否需要指定管辖对此问题,有观点认为:上级侦查机关对下级侦查机关在立案环节有指定管辖,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不需要指定管辖。理由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管辖指定实际上授予了下级侦查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都是“被动受理型”的,不需要再行指定管辖。比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实际上就强调的是“同级”原则。只要立案时经过指定管辖,批捕环节就无需再行指定。笔者不同意此种观点,理由如下:一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指定管辖只是对于下级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权进行了明确,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专属职权,有其特定的管辖原则,并不受此约束,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管辖权不但要与立案管辖相衔接,还有与审判管辖相对应,换言之,管辖问题要注重立、侦、捕、诉、判五大
    2023-02-23
    385人看过
  • 土地确权纠纷起诉管辖法院
    土地确权纠纷起诉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2-18
    440人看过
  • 有关民事起诉管辖权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起诉书的格式范文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例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直到还清欠款之日的逾期利息。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中华人民共
    2023-07-12
    453人看过
  • 起诉公司的管辖地
    (一)个人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三)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四)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合同争议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
    2023-06-28
    475人看过
  • 管辖权驳回上诉后可以取消管辖权吗
    管辖权驳回在上诉的程序:首先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后属于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仍旧被驳回,则两审终审。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管辖权异议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吗管辖权异议可不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不应该在开庭前提出,而是应该在提交答状期间提出,在开庭前提出是不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08-10
    105人看过
  • 如果管辖错误是驳回起诉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法院受理了不应当由该法院审理的案件,应当移送有权审理案件的法院,不能直接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两定义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
    2023-02-20
    287人看过
  • 法院无管辖权驳回起诉怎么办
    一、法院无管辖权驳回起诉怎么办1、法院以没有管辖为由驳回当事人起诉请求的,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对法院驳回起诉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提起上诉;(2)重新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1、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4、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
    2023-04-20
    433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和反诉能一起提吗
    答案是不能。必须对管辖权异议处理并有结果后才行。不过可以先反诉再进行管辖权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
    2023-04-1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确定损害赔偿是根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作用大小的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 更多>

    • 侵权起诉管辖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6
      《》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诉讼管辖的规定的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
    • 解除车辆买卖合同管辖权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4
      1、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原约定的地点,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这里的其他方式应包括双方实际已交付和接收地点,即以实际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而确定管辖。 3、当事人在合同中虽有约定的履行
    • 怎么起诉有管辖权的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应有明确的被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附主要证据复印件、你的身份证明起诉书应有对方名称联系方式住址、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管辖权由哪个部门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1
      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辖,即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辖,必要时再采用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等方法。
    • 起诉商标侵权有什么法院管辖商标侵权管辖是中院管辖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欠钱被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