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子不能对抗第三人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8:12:02 192 人看过

借名买房不能对抗第三人。借名买房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实际产权人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借名买房借名人反悔怎么办?

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如果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出名一方反悔,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名义产权人所有,实际出资人借方对房产不享有基于物权上的所有权权利,但由于其实际出资,则其与名义产权人之间发生了基于债权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虽没有了房,但还有钱。

在实践中,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具体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当然要是实际产生了风险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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