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收取的促销费应该怎样缴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1:52:57 241 人看过

2008年10月,甲商场决定举行服装促销活动,并向其29家服装供货方发出要约,要约明确,促销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进场费、广告促销费、展示费、管理费及折扣折让等,由所有参与促销活动的单位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分摊。此次活动共有18家服装供货方应邀参加。促销活动结束,共发生促销费用23万元。根据当初要约中确定的分摊方法,商场将其中的21.6万元在18家供货方之间分别进行了分摊,自己也负担了1.4万元。对商场向供货方分摊并收取的21.6万元促销费用,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处理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按照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即“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甲商场为各服装供货方提供了广告、展示、组织及管理等服务,所以,对分摊收取的促销费用应该按照该文件规定征收营业税。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按照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即“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甲商场向各供货方收取的促销费用与各供货方所销售商品的销售额挂钩,即与销售额呈同增同减的变化,所以,对分摊收取的促销费用应该按照该文件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从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可以看出,判断商业企业从供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如何缴纳流转税有两个标准:一是看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二是看商业企业是否向供货方提供了一定的劳务。如果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了一定的劳务,则应该征收营业税,否则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结合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两种观点的焦点就在于第一个标准,即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什么是“必然联系”?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做了解释,即“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那么,上述案例中,有这种必然联系吗?持第二种意见的人就认为,甲商场向各供货方分摊收取的促销费用与各供货方所销售商品的销售额成正比,即存在与销售额挂钩的必然联系。

为此,有必要认识此次促销费用形成和分摊的过程。商场首先要根据促销活动的时间长短、方式方法、规模大小等情况对活动费用进行预算,并在发出活动要约时告知各供货方需分摊的预算费用(注意,不是所有要约供货方都会应邀参加)。活动结束后,不仅要根据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而且还要根据各供货方销售额的高低以及愿意承担费用额的多少等情况对各自承担的费用作适当调整。

从费用发生的内容来看,主要有媒体广告费、活动组织费、模特表演费、折扣折让费、礼品奖品费等。商场在要约中需事先明确对各种不同性质费用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比例,如广告费、表演费、奖品费由商场承担大部分,组织费、折扣折让费、礼品费等由各供货方按照销售额的大小分摊等。在具体计算分摊的费用额时,一般有如下规律:即每个参与活动的单位,不管其营业额的高低,基本上都要先分摊一定的基数费用(往往商场自己承担大多数基数费用),但基数费用额较小,主要是一些广告费、组织费、表演费、抽奖费等。也有极少数品牌档次很高的精品供货方不同意分摊,在商场为吸引顾客希望有高档商品参与促销的情况下,不得不认可此类较牛的供货方不分摊任何费用。对其他品牌的供货方(也包括商场自己),除了分摊一定的基数费用外,还要分摊剩余费用,为了公平合理起见,这时分摊费用的原则只能以各参与单位展区位置的优劣、面积的大小以及各自销售额的大小为依据,但销售额往往是主要依据,由于这部分费用额较大,而基数费用很小,分摊后自然就出现了销售额越大,分摊越多的现象,从而形成费用分摊额与销售额挂钩的感觉。但实际上,对各供货方费用的分摊完全是一个协商、谈判、摊派和讨价还价的结果,没有对哪一家供货方计算的分摊费用不考虑其他因素而仅考虑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或者仅是按照一个确定的比例和销售额计算出来的,销售额仅是影响分摊费用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所言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是指商家与某一家供货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并以一定的比例、金额、数量计算,此“一定的比例”是指商家与某一家供货方在销售该供货方的商品后,按照与销售量和销售额挂钩的原则,为计算返还收入而形成的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根据各供货方的具体情况分别计算,是一对一的关系。但是,上述案例中的“比例首先是商场对众多供货方按各自销售额分摊活动费用而形成的,是一对几的关系,而这个比例又使得每一个供货方所分摊的费用与其销售额之间形成了水涨船高的规律,由于谈判结果的不同,各供货方最终负担费用与销售额的比例自然各不相同,但所负担的费用一般都会与其销售额成正比,这就形成了收取的分摊费用与销售额挂钩的错觉,但实际上这不是纯粹挂钩的结果,而是对多数供货方分摊的费用受众多因素综合影响后形成的一个规律性的比例,该比例明显有别于136号文所言的“一定的比例”。

从以上分析可知,案例中甲商场向各供货方收回的分摊费用,明显不属于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所规定的“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的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而是在向各供货方提供了一定劳务,并且发生了共同的促销活动费用后,对费用额进行分摊而收回的垫付资金,是一种对预先付出的补偿,所以不应按照对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但由于商场提供了一定的劳务,因此应该按照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商场促销抽奖勿忘代扣个税
    岁末临近,一些商场开始举办答谢、店庆、冬季感恩回馈等促销活动。商场对年内业务往来较多的供货及购货单位的业务人员赠送了相应的礼品,并推出“买一赠一”活动。同时,凡促销期间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均可参加抽奖,奖品价值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该商场财务人员来电咨询,店庆期间赠送给业务人员及顾客的礼品和消费者抽取的奖品是否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企业对年内业务往来较多的供货及购货单位的业务人员赠送的相应礼品,属于国税函[2000]57号文件中规定的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实物,
    2023-04-24
    429人看过
  • 联合促销应重视税收筹划
    近年来,联合促销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欢迎,其通过品牌捆绑,在降低企业各自广告费用的同时,又使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联合促销中,税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向两家企业抛绣球河南省湍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药品治疗脉管炎效果很好,在全国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市场和销售规模。经一定数量患者临床测试,发现该药和某种器械配合使用有助于治疗。经调查,该种器械全省有两家企业生产,产品都符合国家技术要求。湍滨药业以往每年要支出1000万元广告费,2008年底,为节省下一年广告费支出,湍滨公司欲从两家企业中找一家对象在2009年联合促销。经测算,湍滨药业开出最低分担400万元广告费的价码,并向这两家厂商抛出绣球,送达联合促销意向书,同时对自身销售状况进行了介绍。花州、古城两家厂商是不出名的小企业,收到湍滨公司的意向书后,都对借势营销产生浓厚兴趣,希望能借助湍滨药业的知名度提高产品的销量,在对自身经营
    2023-06-07
    86人看过
  •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是怎么样(一)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或购买行为频繁及防止产品积压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的优惠,这种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普遍,是企业销售策略的一部分。由于折扣是在销货方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例:某商业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某固定客户货物一批,增值税率17%,不含税价格100万元,给予销售折扣5%,且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这批货物购进成本为80万元。购货方须支付款项=95×(1+17%)=111.5(万元)批发企业应缴纳增值税额=95×17%-80×17%=2.55(万元)批发企业毛利润=95-80=15(万元)(二)现金折扣现
    2023-12-16
    387人看过
  • 怎样筹划百货公司促销方式的税收
    近年来,随着外资零售巨头的进入,百货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在商品同质化程度高的环境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不断改进营销方式,以促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销活动依作用的不同可划分为PR(PblicRelation公共关系)活动和SP(SalesPromotion促销)活动。对于百货公司来说,前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积聚人气、增加客流量,一般与销售额无直接联系,而后者则是直接针对促进销售额而设计,对商家来说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目前,商场流行的促销活动方式主要有打折、满减、买赠、满额赠、返券、抽奖等等,不同促销方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故而在策划促销活动时,应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以优化营销方案。一、“打折”与“满减”促销的税务处理“打折”即用原价乘以折扣率得出实际成交价格的促销方式。而“满减”则是指当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对原价再减免一部分价款的促销方式,这其实是变相的“打折”方式,区别只是折后价格
    2023-12-23
    112人看过
  • 个人收取居间费用怎样缴税
    个人收取居间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一、房租发票税点问题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二、个人
    2023-06-26
    240人看过
  • 综合商场房产税该怎么缴?
    综合商场房产税该怎么缴?近日,某综合商场财务人员打电话给福建省漳州市国税局12366,咨询商场的房产税该怎么缴。该综合商场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在H市中心区拥有一座独立的5层楼房。其中,第1层店面分为若干门脸房,所有门脸房都有单独的门且互不相通,商场只按月收取费用,各门脸房的经营者可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及营业时间;第2层进货销货都由此商场自主经营;第3层采用厂商联营的方式,商场统一收款,扣除一定比例后向各经销商返款;第4层租给经销商A某从事品牌服装专卖,商场不参与收款,只按月收取租金;第5层分租给B、C、D三户个体商贩,他们分别从事快餐、美容、网吧,商场也不参与收款。该商场的财务人员询问商场的房产税具体该如何计算?12366咨询员听完财务人员的介绍后认为,该综合商场发挥地处市中心区的优势,实行多种经营模式,其应纳房产税的具体计算问题具有代表性,也给财务人员计算经营性楼房应纳房产税带来难题。于是
    2023-06-07
    251人看过
  • 收取的加盟费应该如何纳税
    连锁加盟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使用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商业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品牌持有企业对加盟自己品牌的企业按年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并按统一经营的模式进行管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单位名称(指有偿转让单位名称的行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转让单位利用自身的信誉为他人服务,属于转让特许权的行为,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取得加盟费收入的企业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2023-05-05
    251人看过
  • 国庆消费市场提前火热商家促销花样繁多
    前言:出门旅游,无论自驾,还是跟团,行李是必不可少。为了游得舒心,许多人在出行前都会精心准备一番。昨日,记者在摩尔百货和新世纪商场看到,双肩包、帐篷、箱包、洗漱用品、化妆品等都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这几天,生意非常好,销量是平时的数倍。摩尔百货商场一户外运动卖场营业员说。一年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长假,我每年国庆节出去前,首先是买几身漂亮的衣服和相搭配的鞋子,当然帽子和墨镜也是必备之物。市民刘女士说,今年国庆她想去韩国,这几天,她天天逛商场,买的东西大到旅行箱、小到藿香正气液。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外出旅游前,女性一般倾向购买衣服、鞋子、化妆品、内衣裤,而男性一般会购买剃须刀、相机、网卡、充电宝、帐篷。家电:低至三折促销中秋促销大战硝烟尚未散尽,商家们又在积极备战国庆了,家电市场更是战火纷飞。记者了解到,不仅是洗衣机、电视、冰箱等大型家电折扣较低,就连像剃须刀这样的小家电有的型号甚至也低至3折。每年
    2023-06-07
    468人看过
  • 促销员是否是商场员工
    申请劳动仲裁
    小英告诉记者,她原先是负责促销糖果的。因种种原因她需要换工作,因担心公司短时间内找不到人员接手,在转岗前一个月,已和公司负责人提出离职要求。让小英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糖果公司负责人以她换岗为由扣除了200元工资。无独有偶,沃*玛某爆米花专柜的促销员小王告诉记者,去年12月因到商场三楼借用商品展示推车,老板视察工作后发现她工作期间离开岗位半小时,结果老板将她开除,并扣除一个月工资。随后,在记者的协助下,2月7日,小王拿回了被扣的工资。[调查]多数促销员未签劳动合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发现,许多员工因为担心不被聘请而不敢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你不做,别人会做,现在很难找工作。”一名促销员对记者说。[沃*玛]促销员不是我们的员工沃*玛的促销员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却可以任意理由扣除其工资,沃*玛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呢2月7日记者就该事采访了**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事务部经理杨-雯。杨-雯表示,
    2023-06-01
    209人看过
  • 机场建设费和利息税如此巨额税收是否应该取消
    兹事体大,因为这两个东西均涉及公众的钱包。消息甫出,吸引眼球之多、产生动静之大,尽在预料。有意思的是,几乎也在预料之中,有关部门反应迅速地出面澄清。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有关人士向媒体表示,对于“利息税”,李-超主任在金融知识展览上海巡展新闻通气会上的表述是,“利息税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属于财税部门的职责范围。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金融部门包括人民银行会参与研究。”而并非此前一些媒体转述成的“目前中国财政、金融部门正在对取消利息税进行‘具体研究’。”同日,财政部有关人士也向媒体表示,财政部目前并没有做有关“利息税”方面的研究。对于机场建设费,民航总局新闻办8日也正式回应:“财政部的通知只能说明续征期限是今年年底。目前尚无任何关于机场建设费的新政策出台。”同时,财政部也表示,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按
    2023-06-01
    325人看过
  • 退休返聘收入应该怎样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因此,贵公司返聘职工如同时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各项条件,则返聘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如不同时符
    2023-05-04
    203人看过
  • 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多少的税率缴税
    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3、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
    2023-05-04
    191人看过
  • 个人被公司辞退后取得的补偿金收入应该怎样缴税
    网友咨询:请问个人被公司辞退后,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以补偿两个月工资为例/月工资4000元),同时公司还需要支付辞退前一个月的工资,那么两个月的补偿金部分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所得税的交纳金额该是多少,如何计算。律师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
    2023-05-04
    464人看过
  • 商业企业促销活动劵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
    商业企业以各种形式开展促销活动,如销售赠购物券、积分赠商品、积分返现金券等,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商业企业采取销售赠购物券、积分赠商品、积分返现金券等方式进行促销,对于最终顾客以现金券、购物券等换取了商品及用积分换取了商品的,应作为视同销售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即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2023-05-04
    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应该怎么防范商场促销活动的价格陷阱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6
      模糊标价: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支招: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促销商品,若确要购买,须先问清促销和优惠的附加条件。 虚假促销:经营者在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所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 支招: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商家促销活动,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比较一下促销以前的价格或不搞促
    • 商场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及返还收入等应缴纳增值税还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以下原则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
    • 商场要联营厂家的促销人员缴纳促销保险金这合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看你们具体的情况,看你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 个人收取居间费用怎样缴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那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1-20%)=800万有一种速算方法: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800*40%-0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
    • 促销服务费收取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本办法所称促销服务费是指,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