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顺延合同是否应该被视为签订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45:06 238 人看过

哺乳期顺延合同是不算签合同的。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并不代表是进行续签,即使女职工在孕期、产后以及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合同的,且用人单位应该把该合同顺延到女员工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哺乳期顺延合同不算签合同。

哺乳期顺延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

1、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3、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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