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15:30 338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企业在被判决解散时,对孕妇赔偿属于哪一方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但是公司解散,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

二、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产假一般能休多久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1、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2、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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