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吴某应聘于一家家具公司。几天后该公司通知他去签订合同,合同有七八页之多,近百个条款。吴某准备把合同拿回家仔细看后再签,但对方不同意。吴某考虑再三,最终未在合同上签字。吴某认为,重新选择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各种招聘此起彼伏。招工,求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约定,一份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将为这些奔波划上句号。本来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是劳资双方权益的“双赢”,但在目前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形下,这种双赢的结果却常常难以实现。拿吴某的情况讲,人家反复修订了多少天的合同文本,现在刚刚拿到劳动者手上连通读以便的时间都没有,马上就让签字。面对“我说了算”这样的霸王条款,又要使劳动者不至于丢掉饭碗,能否用简捷一些的方式维护劳动者利益吗?
【律师支招】1、面对“我说了算”这样的霸王条款,又要使劳动者不至于丢掉饭碗,一个最简捷的方式是要求合同一式两份,自己得到一份,然后拿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劳动合同鉴定部门,请求予以检查一下,是否有违规条款。凡是违规条款,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条款。现在监察部门可以接受劳动者的匿名举报,这样就不怕单位打击报复而丢饭碗了。这样还可以防止“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2、现在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押金合同”、“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3、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产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生死合同条款逃避责任。事实上即使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也应该是无效条款。
借用“竞业限制”迫使职工签订“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面对这样的合同,作为劳动者一方,要看“限制的是否有道理”。超过应该限制的范围,即使签订了,也无法履行,实际上行同虚设。【律师提醒】对于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违约条款、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等一定要仔细推敲,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求职者应对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仔细推敲,不能拿来看都不看就签字,签完字,自己都不知道合同里有什么内容。
尤其是文化程度低一些的劳动者,最好让别人帮助念念,推敲一下再签字不迟。限制性条款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也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用人单位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比如片面强化劳动者义务、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等。劳动者应当全面理解这类条款的真实含义,并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避免日后吃亏。
试用期长短涉及到工资转正和能否取得到其他待遇问题,包括自己解职权利行使的时间问题。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比较明确,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决定承担责任的后果,求职者要慎重研究其是否合法、合理、公平,避免日后承担巨额赔偿金。
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用计算依据,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发放计算标准。在约定时必须写清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引发纠纷时会处在举证不力的不利地位。
有关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由于法律法规有比较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中规定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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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意义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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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6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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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5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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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签订劳动和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不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劳动者不能是童工;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应当避免签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