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10:47 354 人看过

一、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

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网络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

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

1.版权声明不可少

(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的著作权人。

(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链接和出处。如果不允许转载,就应该加一个警告,警示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3)获知详细信息和联系未尽事项的方式。

2.发出侵权通知书

(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管辖权的确认

管辖权的确认: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侵权相关文章
  • 网络侵权管辖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在处理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时,始终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首先,应以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点为首要考虑因素;其次,如果无法确定侵权行为发生地,则可依被告(指对受害方构成侵权行为的一方)的居住地作为替代性依据。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为了进一步明确侵权行为地这一关键概念,自2015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详细阐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中所提及的侵权行为地,不仅包括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还涵盖了侵权后果产生的地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当前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现状,该解释第二十五条更是对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后果发生地进行了更加具体而明确的定义:“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
    2024-04-29
    206人看过
  • 网络专利侵权管辖法院的确定和侵权的认定
    一、网络专利侵权管辖法院的确定网络专利侵权管辖法院的确定: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二、网络专利侵权的认定网络专利侵权的认定需满足下列条件: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专利权;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2023-06-07
    363人看过
  • 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有哪些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而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如下:1.网上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2.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3.在网上传播走私盗版的音像制品等。三、网络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规定网络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如下:1.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2.期限起算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依法享有诉讼时效抗辩
    2023-07-29
    404人看过
  • 民法典网络侵权如何管辖,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
    一、民法典网络侵权如何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二、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1、版权声明不可少(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的著作权人。(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
    2023-04-19
    319人看过
  • 网络传销案件管辖权司法解释
    犯罪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即在哪里犯罪就由哪里的法院审理。抓获地为主,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为辅。流窜作案的,在哪里抓到就在哪里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到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
    2024-05-07
    93人看过
  • 论对网络侵权损害赔偿的管辖权确定
    一、网络侵权的特点1、行为实施简便。行为人无需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也无需懂得编程就能实施大多数的侵权和欺诈行为,如将商业软件擅自复制、传播或上传至个人主页上供他人免费下载;再比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权利人的文学作品在互联网上登载2、合法行为与侵权行为之间界线模糊。IT业和互联网都是基于开放的技术标准,这就给认定侵权行为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应用程序的雷同就很难分辨是剽窃还是设计思路的巧合;再比如他人辛辛苦苦制作的网页,这对制作人来说无疑是享有著作权的,但任何人只要在IE上单击“查看源文件”或将页面下载后用Potpage等网页软件打开就能轻松得到他人的源代码,将其间的文字换成自己的内容或将多个他人的源代码进行一番拼凑就可生成自己的网页,但谁又能认定该行为侵权呢?3、证据难以取得。在网络上实施不法行为的人不会愚蠢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有的甚至是借用或盗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即
    2023-02-04
    243人看过
  •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案件成为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主要的案件之一。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计算网络发布、传播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与一般著作权侵权案件不同之处,就是这种形式的侵权地域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案件可能涉及的法院众多,确定管辖的难度较大。在实践中,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的难点,是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从理论上讲,该类案件的侵权行为地可以以侵权行为人使用的络服务器以及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来确定。但是,这类案件的侵权行为结果地就难以把握,由于计算机网络传播的特点,它可以到达世界任何可以联接网络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结果地,这就使管辖难以确定。关于这一问题,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有待于今后予以完善。
    2023-06-08
    283人看过
  •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和保护管辖
    涉及网络侵权案件从最初的域名抢注,到现在的网上著作权侵权、网上诈骗、黑客恶意攻击等,互联网法律问题已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等诸多法律领域。这种新型的案件给传统的法律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热烈讨论。其中,对于网络侵权的司法管辖,更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我国传统的司法管辖理论是以地域、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的意志为基础的。网络侵权这个新型侵权类型的产生,对于传统的司法管辖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表现在:司法管辖区域界限的模糊化;侵权行为地的难以确定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困难化。综合互联网络的特点和中国目前自身的特色,笔者认为应该在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网络侵权行为的优先管辖地情况下,可以以侵权行为地和原告住所地加以辅助。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1、原告就被告原则,既有利于防止原告滥
    2023-06-07
    230人看过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与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并无二样,均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管辖,在特殊情形下可由原告所在地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律师补充: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特点是:1、作品传播行为必须发生在向一定公众开放的网络环境中;2、作品传播行为必须产生传播者与公众在特定作品之上的双向交互式关系;3、作品传播行为的完成只以一定公众在网络环境中通过自由意愿获得作品的可能性出现为标志,而不以特定公众是否已实际获得作品为判断依据。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就是法律赋予信息网络传播权人享有的权
    2023-05-06
    82人看过
  • 侵害商标权案件管辖
    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
    2023-05-01
    230人看过
  •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网络知识产权
    1.网络环境下作者身份的认定:陈*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社案(1999)”3D芝麻街”为一国际互联网上个人主页的名称,版主署名为”无方”。1998年5月10日,一篇题为《戏说MAYA》的文章被上载到该个人主页上,作者署名亦为”无方”。1998年10月16日,被告在其主办的《电脑商情报》上刊登了此文(作者署名为”无方”)。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原告可修改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密码,并可上载文件、删除文件。被告辩称否认侵权,但认可原告即为”无方”。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分析:中国法律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个人主页”3D芝麻街”的版主与《戏说MAYA》一文作者的署名均为”无方”。在一般情况下,个人主页密码的修改、内容的添加和删改工作只能由个人主页的注册人完成。原告能够修改该个人主页的密码、上载文件、删改文件,被告据此已认可其即为
    2023-04-29
    472人看过
  • 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案子由哪里管辖?
    一、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案子由哪里管辖?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解决侵犯著作权的纠纷?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
    2024-01-28
    230人看过
  • 网络商标侵权主体的确定及其管辖
    网络商标侵权主体的确定根据网络销售的特点,网络商标侵权的主体有侵权商品实际销售者、侵权信息发布者、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搜索引擎提供者。以下将逐一分析以上主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1、对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者,可以直接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处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由于销售者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不够具体,真实性也得不到保证,因此,要通过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找到实际销售者很困难。北京市工商局要求网络销售者到工商局进行登记,从而有助于办案人员快捷地确定网络销售者的真实身份。这种做法值得推广。2、对网络信息发布者一般是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者的情况,可以直接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处理。如果网络信息发布者不是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者,可以定性为《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理。3、网络服务提供商为网上销售者提供销售平台,并不直接参
    2023-06-13
    261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
    2024-01-21
    336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更多>

    #网络侵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1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二、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
    •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的管辖依据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随着移动网络的普及,大部分人成为手机的重度依赖者,所有想要知道的信息,手机上下一滑,全部知晓。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生活方便的同时,也成为了部分人侵权的工具。那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的管辖依据是什么?
    •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讼管辖地要怎样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可以使用协议管辖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可以。理由如下:一、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协议管辖的要件对象:仅限于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形式:书面形式约定;范围: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
    • 著作权网络传播侵权管辖,著作权网络传播侵权管辖是如何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在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问题上,依据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所确立的“以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地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原则虽有所改进,但依然存在以下缺陷: 1、以被告住所地作为地域管辖的标准,忽视了网络侵权案件中被告住所地与侵权行为关联度较低的现实和认定困难的问题。 2、以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而以侵权结果地管辖为例外的传统管辖原则,如果遇到多个法院同时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