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约有纠纷可不可以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7 08:07:12 483 人看过

律师解答:

可以拆迁,会获得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厂房拆迁承租方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补偿。承租方可以获得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等费用的赔偿。一、山东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山东省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于工厂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2、工厂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因为拆迁导致工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4、对积极鼓励搬迁的厂房奖励费用。二、山东济南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山东济南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2、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3、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三、关于拆迁企业房屋拆迁合同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
    2023-06-22
    410人看过
  • 厂房拆迁可以由承租方承担补偿吗?
    厂房拆迁承租方能获得补偿。承租方可以获得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等费用的赔偿。一、山东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山东省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于工厂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2、工厂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因为拆迁导致工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4、对积极鼓励搬迁的厂房奖励费用。二、合肥市工厂拆迁怎么补偿合肥市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于企业因拆迁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适当补偿预计的营业费用;2、企业土地上物品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3、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运输物资费用等;4、积极鼓励拆迁企业的费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昆明市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昆明市企业拆迁
    2023-03-17
    319人看过
  • 出租房拆迁纠纷有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一、出租房拆迁纠纷有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出租房拆迁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一)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
    2023-06-16
    204人看过
  • 拆迁房屋纠纷哪里可以处理?
    一、拆迁房屋纠纷哪里可以处理?拆迁房屋纠纷到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理。(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房屋拆迁诉讼费是多少?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2024-01-15
    154人看过
  • 存在纠纷的房子可以拆迁吗?
    一、存在纠纷的房子可以拆迁吗有诉讼纠纷的房子不一定可以拆迁,若是满足于以下条件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制拆迁吗1、有民事诉讼的房屋能强制拆迁,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
    2024-04-18
    276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可以拆迁吗
    有租赁合同纠纷拆迁单位也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土地征收拆迁有什么补偿1.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
    2023-08-17
    463人看过
  • 拆迁纠纷被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拆迁纠纷被告可以不出庭吗?被告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不出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可以停止拆迁的情形有哪些?(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2023-04-18
    299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一方不签字可以吗?
    一、拆迁纠纷一方不签字可以吗?拆迁纠纷一方不签字可以,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国务院590号令。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出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
    2024-01-07
    134人看过
  • 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不可以拿到拆迁补偿?
    一、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不可以拿到拆迁补偿?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时,公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房屋拆迁评估依据是什么?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
    2023-06-02
    263人看过
  • 拆迁纠纷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拆迁纠纷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视情况而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1、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二、拆迁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拆迁款纠纷的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二
    2023-04-19
    379人看过
  • 拆迁房存在纠纷可否拆除?
    原则上不能,根据相关规定,行政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但出现相关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裁定停止执行,如被告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无法弥补损失的,在中止执行中不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的实施会对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拆迁。同时,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拆迁民事纠纷怎么办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4、诉讼。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2023-07-01
    346人看过
  • 工厂应该如何应对厂房拆迁纠纷?
    (一)申请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
    2023-07-02
    316人看过
  • 店铺有债务纠纷可不可以租
    店铺有债务纠纷,如果进行抵押的,承租人可以租赁,但承租人不能对抗抵押物权人实现抵押权。一、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二、民法典抵押权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动产抵押权规则具体有以下几个:一、抵押财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二、设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3-28
    266人看过
  • 拆迁房存在纠纷,是否可以买卖?
    在房地产交易中,有一种叫配套商品房,即拆迁房或动迁房。这类住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一些区别。这类房屋的显著特点是有交易期限,而且很多房屋权属不明确,因此往往容易引发纠纷。依法审理该争议将支持买方的索赔,卖方应无条件处理转让事宜。因为配套商品房合同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卖方在履行交货义务时,应协助买方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义务。军人的房子可以买卖吗1.军产房要想买卖那必须先改变其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才能上市交易。2.军产房一般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军产房是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军产房是不属于私人的。而军产房改房就是在军产房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成本进行改造,并且取得军产房的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军产房改房是可以按照现在市场价评估,并依法继承或者分家析产来达到房屋过户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
    2023-07-01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自建房可不可以当厂房拆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厂房和自建房是不一样的,厂房是有商业行为的,有员工、设备之类的,若是厂房拆迁,那么赔偿也是要算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所以不能将自建房当成厂房来拆迁。
    • 拆迁房有纠纷不打官司可以解决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7
      可以打官司,如果是与行政拆迁方引起纠纷的,那么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获得受理。
    • 拆迁纠纷,拆迁过程中租房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3-21
      拆迁过程中的租房纠纷 拆迁过程中的租赁合同纠纷与一般意义上的租赁合同纠纷区别在于,出租方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目的并非由于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而是企图通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达到解除租赁合同之目的,从而降低或者免除对承租方的拆迁安置补偿。 出租方一般会用以下三个理由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第一,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 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当中,一般都会有对
    • 平房拆迁有纠纷可以只拆一部分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1
      平房拆迁有纠纷不可以只拆一部分,这种拆迁方式是非法的,而且对房屋的质量将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若是房屋本身存在纠纷的,应当尽快解决纠纷,然后对此作出处理,实在无法解决的,征迁部门应当暂时办理手续。
    • 动迁房有官司纠纷的话可以拆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原则上不能,除非属于以下情况。被告,即征收方,原告,即被征收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