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房产证向私人借款债权人有权讨回债务,假房产证并不影响借款关系的成立,债务人仍享有债权,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督促债务人还款。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
债权人向借款人讨债有几种方法
124人看过
-
有家人有权向债权人讨债吗
284人看过
-
【讨回债款】债权人代位权
119人看过
-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109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可以向借条持有人归还借款吗
127人看过
-
没有借条怎么向债务人讨债
79人看过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
债权人向债权人诉讼,有哪些证据可以追讨借款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3债权人需要以下证据追偿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明;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
债权人的亲戚是否有权利向债务人讨债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9如果债权人在世的,则债权人的家人是没有资格主张债权讨债的;如果债权人去世了或者被宣告死亡了,则其家人如果继承人债权人的遗产的,则可以以继承的债权份额为限向债务人讨债,如果没有解除债务而是继承了债权人的其他遗产的,则也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因为债权也属于债权人的合法财产,因此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债权后,原债权人的继承人就成了新的债权人。
-
欠款人跑了债权人也有义务找借款人讨债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1欠款不还,人跑了的,债权人要讨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
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借款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1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支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贸易债权人)。
-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向谁讨债如何争取债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6债务人去世之后债权人要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讨债,债务人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