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43:15 144 人看过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哪些后果?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1.返还财产。因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2.赔偿损失。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要给予对方赔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既然合同无效,那么从始至终都是不用履行的,比如无效的房屋租赁
    2023-07-24
    151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的无效情形是什么
    1。出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合同的效力如何?中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必须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即:,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可见,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依法登记土地使用权,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该房地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缴清,土地使用权证书已签发“从本条的角度看,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取得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两个前提条件,二者都是强制性的。即
    2023-05-31
    399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企业签的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6-22
    321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以及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
    一、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无效合同有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三、无效合同可以从哪些方面认定?无效合同可以
    2023-04-30
    12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
    2023-06-20
    247人看过
  • 无效合同有什么类型?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
    2023-06-24
    48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为: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
    2023-07-26
    81人看过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三、划拨土地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四、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
    2023-04-18
    102人看过
  •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哪些内容
    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哪些内容(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
    2023-04-16
    260人看过
  • 无偿土地使用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2.每年_
    2023-06-03
    454人看过
  •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质押合同无效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2、质押物不特定的;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6、主合同无效的;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一、营业执照贷款看夫妻征信吗营业执照贷款需要参考:1、个体营业执照贷款需要,经营项目满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信用记录良好。2、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申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2023-06-26
    112人看过
  • 有哪些不适用于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有: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2、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保险合同无效;3、保险标的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无效。一、保险诈骗构成要件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等五种形式;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上限为多少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经确定,保险金额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三、骗保立案标准是什么骗保立
    2023-04-12
    193人看过
  • 无偿使用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民法典》第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135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136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
    2023-06-14
    299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怎么写,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有效期限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标的的数量和质量,等自行协商确定,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的起止时间,即有效期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等情形。一、合同有效期怎么写合同有效期由当事人约定,写明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
    2023-06-04
    9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后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⑴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⑵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
    • 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合同的无效范围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内容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 3、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的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
    • 土地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形下的无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7
      下列情况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违背公序良俗;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