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宝宝的出生证明都是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在宝宝出院前都可以在医院办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一、新生儿办社保卡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新生儿社保办理流程:
1.办理出生证明。根据宝宝出生医院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先给宝宝办理出生证明。
2.新生儿入户。
新生儿社保办理所需材料: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准生证及复印件。
二、宝宝出生后一定要办6个证吗?
宝宝出生后需要办理以下六个证件:
1、出生医学证明。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宝宝出生后,医院会据此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户口。最好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宝宝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宝宝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宝宝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医保卡。去所在的社区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且带好户口本以及复印件,户口本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
4、预防接种证。
5、身份证。
6、准生证。
三、宝宝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来说,大致需要的证件如下:
1、宝宝的双方父母的身份证以及户口页;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原件及其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
3、父母的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孩子的出生证明。
4、上户口需要孩子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的证明,记录孩子的出生日期即出生时间,体重等情况,最低要求乡卫生院才能出具。孩子的准生证。
-
去哪里办理出生证明的补办手续?
421人看过
-
去哪里办理独生子女证明?
500人看过
-
出生证明不见了怎么办去哪里补
341人看过
-
社保证明去哪里办理,如何办理
402人看过
-
去哪里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310人看过
-
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证明?
175人看过
出生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 更多>
-
出生证明补办应该去哪里?在哪里可以补办?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需要以下证明:1。儿童父母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夫妻结婚生子证明。二、儿童父母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3、在现管辖派出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充),回远接生医院(卫生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产科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四、拟申报地派出所出具婴儿已申报或未申报户口的证明。
-
办理出生证明由谁去拿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新生儿母亲前往办理,母亲无法前往的也可以委托代办,但需要婴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个别地区可能会不一样,具体以办理点政策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
-
补办出生证明应该去哪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出生证。 还需有以下证件: 1、儿童父母亲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 2、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在现管辖派出所所领取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并回远接生医院(卫生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产科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拟申报地派出所出具婴儿已申报或尚未申报户口的证明。 5、根据《中
-
哪里可以受理办理出生证明公证和材料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关于哪里可以受理办理出生证明公证和材料的问题,一、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二、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去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明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9需要。申请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