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哪些分类,拆迁安置房有什么优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1:53:29 362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房的简介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二、拆迁安置房有哪些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拆迁安置房有什么优势

房源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一、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在我国买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但是,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二、拆迁安置房的优势拆迁安置房有如下优势: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4.安置房依
    2023-04-10
    7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房的劣势
    1、交易时间的限制征地拆迁安置房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很多城市均有规定征地拆迁安置房自取得产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2、房屋所有权的限制征地拆迁安置房很多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3、容易受到当地政策的约束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且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纠纷的产生留下了隐患。房屋赠送有什么优劣势生前赠送房产,可以立马办理过户手续,受赠送人能够马上获得房产并且行使权力。而生前赠送的弊端就是,生前赠送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并且在一般情况下
    2023-08-17
    225人看过
  • 哪些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购买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哪些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5年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
    2023-03-01
    18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怎么赔偿,安置房的标准有哪些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必须先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对于裁决内容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租赁住房拆迁怎样安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
    2023-03-23
    485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
    2023-06-08
    31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
    2023-06-05
    49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显著特点
    一、拆迁安置房的定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二、拆迁安置房的特点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
    2023-04-30
    21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2、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1)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
    2023-08-17
    309人看过
  • 家庭拆迁安置房有哪些形式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拆除住宅一般分为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居民建造的辅助商社和购买的中低价商社两大类。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如果被设置者获得这样的辅助商社,住宅所有权是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个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被拆除,拆除公司通过其他方法设置或代替设置者购买的中低价商社(与市场价格相比)。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形式有哪些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两种,分别是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2023-08-18
    195人看过
  • 安置房拆迁分配问题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关于房屋拆迁费分配问题一方母亲去世多年,其外婆家房屋拆迁,所得款项被剩余的兄弟姐妹平分,那么作为已故人的儿子是否可以从中也得到一笔费用呢?前提是其母的户口在外婆所在
    2023-08-04
    407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有哪些安置方案?
    一、公租房拆迁,有哪些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
    2023-06-03
    47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章拆迁安置对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做了详细规定。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第二十八条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第二十九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第三十条拆除住宅房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原建筑面积,也可以按照原使用面积或者原居住面积(以下简称原面积)安置。对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有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
    2023-04-23
    49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
    拆迁房屋与拆迁房屋的区别拆迁房屋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拆迁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产权调换,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安置房;但是,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果能原地拆迁,就是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在哪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
    2023-08-08
    46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房屋拆迁还要补偿的费用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差价。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注意,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如下:1.规范农村土
    2023-04-10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房的房源优势在哪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1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
    • 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的优势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2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
    •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买卖具有哪些风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7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
    • 分类是什么,怎样购置拆迁安置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拆迁安置房分类是什么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
    • 拆迁安置房存在哪些风险?拆迁安置房买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8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