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00:29 116 人看过

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或国家利益而订立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无效;

3、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无效;

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无效。

二、仲裁协议无效可以仲裁吗

不可以。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三、离婚后再签的离婚补充协议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离婚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竞业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是知晓商业秘密的高管,即商业秘密的存在是竞业禁止协议成立的重要前提。与另一方签订的协议必须符合适用于该人员的竞业禁止条件,如果协议不符合签订协议的主要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劳动法》第24条规定,禁止竞争协议的期限不超过2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的,超过的部分视为无效。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必须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竞业禁止协议没有规定赔偿金额或支付标准,则允许雇主就此事与工人协商,如果雇主不同意支付赔偿,则该协议对工人没有影响。竞业协议无效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一、协议主体错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属于竞业限
    2023-06-30
    470人看过
  • 合同双方在哪些情况下能签补充协议
    1、合同双方能签补充协议的情况是,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双方签订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合法主体,没有虚假主体(如未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被撤销的组织)情况;订立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强迫
    2023-06-22
    73人看过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一、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份转让决议是什么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一般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和权利,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补偿标准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基本只补偿宅基地和地上物等
    2023-06-16
    25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协议部分条款无效
    协议部分条款无效并不会导致整个协议无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许可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不能成为东进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在本案中,提出许可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只能作为一种诉讼策略进行尝试。但实际上,这在本案中并不适当而且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本案的案由是计算机软件版权侵权纠纷,而被告提出许可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是依据合同关系。这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被告既未提出反诉,且因法律关系不同法院也不太可能会合并审理。同样,INTEL诉状中提出,许可协议明确规定被许可方只有在英特尔产品或包含了相关英特尔公司产品的用户产品上才能使用和运行该协议所许可的SR5.1.1软件从而开发自己的应用软件,这也是不能作为指控东进公司存在侵权行为的理由的,因为违反协议的约定只能说明被
    2023-07-31
    38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交通事故分期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之后分期赔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其中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这种方式订立的合同,签订的分期赔偿协议有损害到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将会视为合同无效。大多数的情况下,分期赔偿协议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8-09
    2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署离婚后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签署离婚后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1、离婚协议书不完整那么即使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也是需要拟定、签署离婚后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的,且离婚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相比,补充协议更为有效,因为补充是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比较完善。2、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是怎样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
    2023-06-18
    13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失效
    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终止的情形有: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的定义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
    2023-08-01
    363人看过
  • 补充协议怎么写补充协议有什么用
    1、主合同编号以及主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2、注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3、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写清4、写明补充协议的效力5、写明补充协议的生效时间6、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签章是甲乙双方对协定补充事项的意思表示,表示愿意按照补充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一、合同重新签订该怎么处理合同重新签订的处理方法:1、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修改原合同约定的条款;2、原合同主要条款变更较大的,需要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3、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内容变更不大的,可以采用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其法律效力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重新签订涉及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终止。二、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效力怎么样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
    2023-03-17
    3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离婚是无法达成协议
    在以下情况下离婚是无法达成协议的:1、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法院诊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或者精神病患者除配偶以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2、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不受理离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可见,法律并没有禁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婚姻协议离婚。一、离婚证的登记日期是离婚日期么离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就是离婚日期,即婚姻中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
    2023-03-12
    391人看过
  • 这三种情况下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在拆迁中,“代签、逼签”的情形比比皆是,比如征收方花言巧语说服家人代签、半夜敲门砸窗胁迫签字。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难道只要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其实不是的,只要我们的补偿协议是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签的,我们就可以要求撤销协议,重新向政府争取补偿。1、无主体资格的人,代签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中,很多被征收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房子明明是自己的,但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征收方偷偷摸摸忽悠家里老人或者亲戚朋友代替自己签了补偿协议。自己辛辛苦苦盖得房子,都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就这样被“卖”了,这份协议真的有效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由于家里老人和亲戚朋友等都不是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人,所以在没有经过权利人
    2023-06-17
    406人看过
  •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公司决议无效
    实践中,五类公司决议会被法院认定无效一、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公司决议案例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审理的徐荣志与藤县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芳平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2015)桂民四终字第36号]认为,股东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解除股东资格只应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不应包括在内徐荣志成为米兰公司的股东,并非是原始取得,而是通过受让曾剑民持有的米兰公司股权的形式取得股权及股东资格的。据此,米兰公司主张徐荣志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与事实不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据此认定案涉股东会决议无效。二、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公司决议案例2: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审理的张王玉与海南展泰科技有限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2014)琼民终三字第1号]认为,张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张某玉未参加公司的股
    2023-06-09
    213人看过
  • 是什么情况导致拆迁协议无效
    有哪些情况导致拆迁协议无效。委托人委托他人办理拆迁,委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该协议无效。由于移民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如果进行委托,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吊销,拆迁协议无效。3。拆迁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的。4。拆迁公司未将拆迁补偿形式告知被拆迁人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评估房屋重置价格的,被拆迁人无法了解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应当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者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被拆迁房屋是共有产权房屋的,协议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部分业主代表其他业主签字的,应当出具有效的委托书。7。如果委托关系无效,则本协议的效力待定,其他一些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无效。协议确认无效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支持被拆迁人提出的安置诉讼请求,法院应当要求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住房。如果没有住房供
    2023-05-08
    374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哪些情况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
    2023-06-03
    105人看过
  • 可以签补充协议的情况有哪些
    签订补充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遗漏了一些事项,需要事后补充完善;2、合同的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澄清、明确的;3、修改、变更合同约定的事项、内容。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而且由于其签订时间在后,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一、当主合同无效时补充协议也无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所以,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
    2023-03-28
    27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离婚
    词条

    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成功。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无论是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期间或者是诉讼离婚期间,只要双方没有拿到离婚证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都代表着离婚的程... 更多>

    #假离婚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无效补充协议无效补充协议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3
      以下情况下补充协议是无效的: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无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 补充协议是合同还是补充协议,什么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31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另一项协议。 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如下: 1、未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 2022年在什么情况下补充协议没有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4
      补充协议没有效力的情况分别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补充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补充协议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哪些情况下补充协议是无效的,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6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 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5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