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更换公租房承租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3:50:23 234 人看过

如何在离婚后变更公租房承租人租客家庭应选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申请书,并明确变更原因。物业单位核定家庭支出后,领取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书等材料,报送原申请户籍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应在公租房社区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15日内反馈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收到反馈后5日内为该户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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