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有哪些纠纷
在实际生活中,常见的社保纠纷主要包含以下四类:
首先是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其含义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依据法律及法规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或者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所产生的损失,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涉及到工伤损害赔偿以及医疗保险赔偿等方面;
其次是参保纠纷,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却未能如期进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社会保险关系;
再次是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这类纠纷主要针对的是社保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未能积极履行缴费义务的几种具体表现形式,属于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的瑕疵行为;
最后是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即劳动者在符合领取条件时,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社会保险金所引发的争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往往这些情况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也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继而引发纠纷。
二、保险有哪些责任免除
保险的责任免除有: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免责;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免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责等情形。
《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以及第四十四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有哪些纠纷”,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200万的保险纠纷有哪些
83人看过
-
银行里的保险纠纷有哪些
343人看过
-
有哪些处理保险纠纷的方式
301人看过
-
网上购买保险的纠纷有哪些
134人看过
-
机动车常见保险纠纷有哪些
298人看过
-
避免保险纠纷的办法有哪些
247人看过
-
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一、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二、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
-
-
保险代理纠纷维权途径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一、保险代理纠纷投诉维权途径: 一是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二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如果保险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消费者可拨打中国保监会12378保险消费投诉维权热线反映,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求助公安部门。 二、保险代理纠纷中下列事项请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 (一)对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对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派出机
-